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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关于印发<2021年乐清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1-09-09

近日,我市起草了《关于印发<2021年乐清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目标任务

牢牢守住“重大病虫害不暴发成灾”的底线,实现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100%和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率达100%,每季至少减少1至2次用药。

二、实施主体

绿色防控示范区实施主体为相关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

三、申报流程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的原则,实施主体向乡镇(街道)申报,乡镇(街道)认真核对各申报主体服务面积及连片情况,确保无虚报、谎报现象后将申报表盖章后送至市农业农村局植物保护科。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申报主体进行评审,并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四、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

主要用于水稻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所需的防控物化产品购置和绿色防控作业费。防控物化产品以二化螟性诱剂为主,以及绿色防控技术措施所需香根草、芝麻、波斯菊等植物。绿色防控作业费主要用于翻耕灌水杀蛹、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措施实施补助。补助标准为连片300亩以上,每亩补助80元,经验收合格直接补助给相关实施主体。

五、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2021年5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解读机关: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61889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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