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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温州市首批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 04- 27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实践学校: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贯彻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和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精神,落实《温州创客教育2.0和人工智能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进一步迭代提升温州创客教育2.0,推进并普及基础教育阶段人工智能相关课程开设,经研究,决定启动温州市首批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温州全市创建首批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177所(包括首批示范校30所),乐清市不少于29所。

二、申报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含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学校)。原创客基地学校必报,其它学校积极参与。

三、创建要求

首批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创建周期原则上为2年。项目申报以校为主;也鼓励学区、集团校内部,跨学校合作推进。在学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具备创建条件的学校,参与人工智能实验学校的创评。

四、创建内容

(一)制度保障

学校要有积极改革探索的愿望,校长及学校核心管理团队具备先进办学理念和改革思路,有明确清晰的人工智能教育发展规划,成立人工智能教研组,建立健全各种保障制度和措施,推进人工智能教育的发展。

(二)落实场地

建设专用或兼用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室,逐步配备相关软硬件器材。校区班级数24个以上,需建有专用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室(总面积60平方米以上,学生操作电脑10台以上,无线网络覆盖);校区班级数24个以下,可与学生机房兼用作为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室。

(三)配齐师资

组建3人以上的师资团队,团队内专兼职教师参加过教研、师训、技术等部门组织的人工智能教育专题培训,或有相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专题讲座等经历。

(四)开设课程

落实普及性的信息技术课程中人工智能与编程教学内容,并开设一定数量的人工智能类拓展(选修)性课程。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开设适合幼儿类的人工智能课程。

(五)组织活动

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师生校园人工智能学习交流活动,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县级以上的人工智能类评比活动,并指导参赛作品的研发。择优推荐参加温州市“双创”节、创客文化节、科创春“玩”等活动。

五、实施过程

(一)申请

有意愿的学校填写并上报《温州市首批人工智能实验学校创建申报表》(附件)。市教育技术中心牵头并联合研训机构,对学校方案进行初审,根据推荐名额,汇总材料统一报送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各校请于5月10日前报送到邮箱:230282767@qq.com。温州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审,将创建发展计划合理、基础良好的学校,确定为“温州市首批人工智能教育试点校”。

(二)创建

试点校根据创建目标、创建内容与措施,落实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的创建工作。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将提供器材与技术支持,并予以一定资金补助;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将联合市教研院、市教师教育院对试点校在入校指导、师资培养、资源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积极调动政府、企业、学校多方协同,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实验学校全面开展建设。

(三)评审

2022年下半年进行验收评审(另行发文)。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全部试点校的验收、评估以及人工智能教育示范校的推荐工作,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进行试点校抽查以及示范校验收、评估工作。评审合格认定为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评审优秀认定为人工智能教育示范校并由温州市教育局予以发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钱成孟 短号:678091或钉钉留言;

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   

2021年4月27日   


附件:温州市首批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