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寅初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寅初同志任乐清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正科长级)。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印发
乐政干〔2021〕10号关于刘寅初同志任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