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推进2021年乐清市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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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单位(学区),各中小学: 今年,省政府将“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探索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推动城乡孩子同教育同培养”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省教育厅将“建设城乡教育共同体,覆盖所有乡村小学和初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惠面”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纳入全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为推进我市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促进城乡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化、优质化发展,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任务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组建任务数,2021年全市累计应受援的小学24所,初中12所。我市结合城乡学校实际,确定72所中小学为教共体组建对象(学校名单见附件)。 二、预定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形成办学共同体,实现“城乡互动、以强带弱、共同发展”,促使城乡学校办学条件无差距,确保城乡学校师资配置无差别,构筑城乡学校内涵发展无差异,提升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一)缩小校际差异,实现资源均衡。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校校达标,校际均衡系数合理科学。每所学校至少有“资源配置”中的6项指标达到资源配置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二)加大统筹力度,提高保障程度。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逐步提高“政府保障”中的15项指标水平。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推进教师交流轮岗,融合型教育共同体内校区间教师实现无障碍流动;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即受援校)任教,并覆盖到每一所成员校。严格落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为100%、95%以上,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60%,落实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 (三)转变育人模式,提高综合素质。注重德育工作实效,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全市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三、组建要求 (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各校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结对帮扶机制。融合型教共体校区间、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与成员校间开展基于“互联网+义务教育”基础的城乡同步课堂,年内不少于2门学科,累计不少于20节;开展教师网络研修不少于10次,开展线下教研不少于5次;累计各种帮扶总量不少于60节(次)。继续深化城乡结对学校管理共进、教学共研、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师生互动、差异互补,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效益最大化。 (二)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工作。全市按照“提质增量,项目先行,成果共享”的集团化办学思路,以《虹桥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长期实施规划》为培育试点方案,积极探索“1+N”集团化联盟校在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共评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形成温州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乐清模式”。 (三)继续深化教共体建设,推动区域教育水平提升。各教共体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试点推广”的原则,积极完善组织架构、师资流动机制、资产统筹配置、评估考核体系。深化初中学校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初中提升培优行动,加强乡村“小而优”学校创建,逐步推动集团化办学的优质均衡发展,整体提升办学水平。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为加强对全市义务教育教共体建设,成立乐清市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教共体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工作,制定本区域教共体建设总体方案,并从政策保障、激励机制等层面上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实施意见。学校也要成立教共体建设领导小组,以“提升质量”为核心,在集团化办学、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的工作基础上夯实工作责任,强化落实举措,创新方式方法,加大优质课程教学资源统筹力度,确保教共体建设落地见效。 (二)认真实践,总结经验。成立全市教共体建设学科指导专家组,指导学校做好教共体学科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教研共修。各校要将教共体建设列入学校发展规划,积极探索“一校多区”和“多校联盟”办学的新思路、新举措,从顶层设计、教师交流培养、课堂教学研讨、集体备课、校本教研等方面实现借力发展,稳步、整体推进城乡教育资源优化整合。 (三)完善保障,建立机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做好建设经费、师资队伍、激励机制等政策保障,探索适合教共体建设的体制改革需求,逐步完善教共体成员校间的管理机制、运行模式和保障措施,切实为教共体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 2021年乐清市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组建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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