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推进2021年乐清市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 04- 30 信息来源: 普通教育科 字体:[ ]

各直属单位(学区),各中小学:

今年,省政府将“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探索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推动城乡孩子同教育同培养”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省教育厅将“建设城乡教育共同体,覆盖所有乡村小学和初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惠面”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纳入全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为推进我市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促进城乡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化、优质化发展,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任务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组建任务数,2021年全市累计应受援的小学24所,初中12所。我市结合城乡学校实际,确定72所中小学为教共体组建对象(学校名单见附件)。

二、预定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形成办学共同体,实现“城乡互动、以强带弱、共同发展”,促使城乡学校办学条件无差距,确保城乡学校师资配置无差别,构筑城乡学校内涵发展无差异,提升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一)缩小校际差异,实现资源均衡。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校校达标,校际均衡系数合理科学。每所学校至少有“资源配置”中的6项指标达到资源配置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二)加大统筹力度,提高保障程度。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逐步提高“政府保障”中的15项指标水平。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推进教师交流轮岗,融合型教育共同体内校区间教师实现无障碍流动;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即受援校)任教,并覆盖到每一所成员校。严格落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为100%、95%以上,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60%,落实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

(三)转变育人模式,提高综合素质。注重德育工作实效,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全市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三、组建要求

(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各校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结对帮扶机制。融合型教共体校区间、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与成员校间开展基于“互联网+义务教育”基础的城乡同步课堂,年内不少于2门学科,累计不少于20节;开展教师网络研修不少于10次,开展线下教研不少于5次;累计各种帮扶总量不少于60节(次)。继续深化城乡结对学校管理共进、教学共研、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师生互动、差异互补,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效益最大化。

(二)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工作。全市按照“提质增量,项目先行,成果共享”的集团化办学思路,以《虹桥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长期实施规划》为培育试点方案,积极探索“1+N”集团化联盟校在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共评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形成温州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乐清模式”。

(三)继续深化教共体建设,推动区域教育水平提升。各教共体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试点推广”的原则,积极完善组织架构、师资流动机制、资产统筹配置、评估考核体系。深化初中学校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初中提升培优行动,加强乡村“小而优”学校创建,逐步推动集团化办学的优质均衡发展,整体提升办学水平。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为加强对全市义务教育教共体建设,成立乐清市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教共体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工作,制定本区域教共体建设总体方案,并从政策保障、激励机制等层面上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实施意见。学校也要成立教共体建设领导小组,以“提升质量”为核心,在集团化办学、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的工作基础上夯实工作责任,强化落实举措,创新方式方法,加大优质课程教学资源统筹力度,确保教共体建设落地见效。

(二)认真实践,总结经验。成立全市教共体建设学科指导专家组,指导学校做好教共体学科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教研共修。各校要将教共体建设列入学校发展规划,积极探索“一校多区”和“多校联盟”办学的新思路、新举措,从顶层设计、教师交流培养、课堂教学研讨、集体备课、校本教研等方面实现借力发展,稳步、整体推进城乡教育资源优化整合。

(三)完善保障,建立机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做好建设经费、师资队伍、激励机制等政策保障,探索适合教共体建设的体制改革需求,逐步完善教共体成员校间的管理机制、运行模式和保障措施,切实为教共体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

2021年乐清市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组建对象名单

序号

对应的核心校(校区)名    称

受援的乡村校(校区)名     称

教共体模  式

1

乐清市雁荡镇第一小学

乐清市雁荡镇第二小学

融合型

2

乐清市雁荡镇第五小学

乐清市雁荡镇海岛寄宿小学

融合型

3

乐清市淡溪镇第一小学

乐清市淡溪镇第二小学

融合型

4

乐清市实验小学

乐清市虹桥镇第六小学

融合型

5

乐清市芙蓉镇第一小学

乐清市芙蓉镇第二小学

融合型

6

乐清市建设路小学

乐清市石帆第一小学

融合型

7

乐清市智仁乡寄宿小学

乐清市智仁乡小学

融合型

8

乐清市城南第一小学

乐清市柳市镇第六小学

融合型

9

乐清市虹桥镇第一中学

乐清市虹桥镇第七中学

融合型

10

乐清市大荆镇第一中学

乐清市大荆镇第四中学

融合型

11

乐清市虹桥镇实验中学

乐清市虹桥镇第六中学

融合型

12

乐清市乐成第一中学

乐清市乐成第三中学

融合型

13

乐清市蒲岐镇中学

乐清市南岳镇中学

融合型

14

乐清市乐成第一小学

乐清市蒲岐镇第二小学

融合型

15

乐清市丹霞路小学

乐清市南岳镇小学

共建型

16

乐清市仙溪镇第一小学

乐清市仙溪镇第二小学

共建型

17

乐清市虹桥镇第三小学

乐清市淡溪镇第三小学

共建型

18

乐清市磐石镇小学

乐清市北白象镇第四小学

共建型

19

乐清市北白象镇第二小学

乐清市北白象镇第五小学

共建型

20

乐清市北白象镇第一小学

乐清市北白象镇第七小学

共建型

21

乐清市白石小学

乐清市北白象镇第八小学

共建型

22

乐清市虹桥镇第一小学

乐清市虹桥镇第五小学

共建型

23

乐清市虹桥镇第二小学

乐清市虹桥镇第十二小学

共建型

24

乐清市虹桥镇第八小学

乐清市蒲岐镇第三小学

共建型

25

乐清市南塘镇小学

乐清市湖雾镇小学

共建型

26

乐清市柳市镇第三小学

乐清市柳市镇第十七小学

共建型

27

乐清市大荆镇第一小学

乐清市大荆镇第四小学

共建型

28

乐清市虹桥镇第九小学

乐清市芙蓉镇雁湖学校

共建型

29

乐清市清江镇第一小学

乐清市清江镇清北学校

共建型

30

乐清市翁垟第一中学

乐清市柳市镇黄华实验学校

共建型

31

乐清市柳市镇实验中学

乐清市北白象镇茗屿中学

共建型

32

乐清市乐成公立寄宿学校

乐清市白石中雁学校

共建型

33

乐清市城南中学

乐清市芙蓉镇中学

共建型

34

乐清市乐成实验中学

乐清市北白象镇茗西学校

共建型

35

乐清市城东第二中学

乐清市雁荡镇第一中学

共建型

36

乐清市南塘镇中学

乐清市湖雾镇中学

共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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