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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13013/2021-180049
  • 组配分类:
  • 重大事项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浙江省2021年度美丽城镇建设样板创建名单公布,乐清四个乡镇上榜

发布日期: 2021- 05- 12 09 : 35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是美丽城镇创建三年行动计划攻坚年。近日,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浙江省美丽城镇办组织专家对2021年度全省美丽城镇建设样板创建申报对象进行评审,确定了2021年度美丽城镇建设样板创建名单。乐清有4个镇上榜,即创建文旅特色型芙蓉镇、雁荡镇、淡溪镇,创建工业特色型北白象镇。

2020年,乐清市贯彻落实省、温州市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启动美丽城镇建设,在部门、乡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全力以赴抓落实、抓推进,实现了良好开局,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柳市镇、虹桥镇、雁荡镇、大荆镇美丽城镇行动方案获省级优秀方案,柳市镇、虹桥镇获评省级样板镇称号,北白象镇、南岳镇、清江镇、翁垟街道创成基本达标乡镇,我市获评省级优秀县(市、区)称号,市住建局获评省级先进集体。

2021年,乐清市将继续全力攻坚,9个乡镇(街道)争创省级美丽城镇样板和基本达标乡镇称号:淡溪镇、芙蓉镇、雁荡镇创建文旅特色型,北白象镇创建工业特色型,磐石镇、湖雾镇、白石街道、盐盆街道和石帆街道创建基本达标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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