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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乐清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正式启动,明确了这些重点
时间: 2021- 05- 13 信息来源: 信息中心 字体:[ ]

5月11日,乐清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召集24所民办学校相关负责人,传达了省教育厅今年的招生精神,要继续严格实施好“公民同招”政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严格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按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范围招生;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与2020年已实施的招生政策保持一致;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规定,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同时,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招生政策,不得存有侥幸心理和打擦边球等违反省厅招生政策的行为,维护国家招生政策执行的公信力。

所有与会的民办学校负责人当场签订了《乐清市民办学校规范招生承诺书》。承诺如下:

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完善教育诚信体系,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自觉规范招生秩序,营造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

一是坚决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教育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

二是坚决维护招生秩序,严格按照乐清市教育局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和招生计划等要求组织招生。

三是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不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或提前违规招生。

四是已提前承诺招收的学生即日起告知家长取消,参加乐清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报名录取,并保证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对因此引起的后果自行负责承担。

五是及时公开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招生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不在招生宣传和报名条件中设置带有歧视性的条款;未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抬高报名门槛。

会议上明确了《关于我市民办学校优待对象及一贯制民办学校直升初中学生录取流程的说明》。

一、小学直升初中对象

01资格审查:小学直升初中对象为一贯制民办学校学籍库中有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02直升规程:(1)按照学生、家长直升意愿,签订直升就读或放弃直升就读承诺书,并将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学校将直升学生和直升放弃学生名单(学校盖章、法人或校长签字)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核备案,逾期视为放弃。(2)若一贯制民办学校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小学直升对象一次性全部录取,空余的名额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当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超过空余名额时,将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当未超过空余名额时将一次性全部录取。若初中部招生名额少于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小学直升对象将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乐清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关参与监督。(3)放弃直升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直升对象,可申请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在规定时间参与网上统一报名,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被民办学校录取并自愿放弃就读资格的,重新申请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招生批次靠后录取、统筹安排。

二、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01对象:本校教职工子女和举办者子女

02规程: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向学校提交材料审核,经学校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上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核后录入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并经家长缴费确认,逾期视为放弃。

会上,乐清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卓赛龙就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强调,要做到“六个”严格:严格实施好“公民同招”政策,严格落实好政策照顾对象,严格执行核定的招生计划,严格招生宣传管理,严格入学编班管理,严格招生行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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