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办学及发展水平2020学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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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教督〔2021〕3号 各学区(督学责任区),各中小学: 为及时、动态、准确掌握全市中小学办学及发展状况,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乐清市中小学发展性评价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学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市公民办中小学校。 二、填报内容与路径 登陆乐清市学校发展性评价操作平台——选择基础性指标2020学年——分别选择B4、B5、B7、B8、B9指标——点击数据采集——点击新增——进行填写保存(填写当前最新数据)。 数据填报以独立校区为单位,有多个校区的学校在填完一个校区后,再次点击新增填报下一个。报表中的“独立校区名称”,单一校区的学校填写学校全称;多个校区的学校填写学校全称+校区名,如:市实验小学滨海校区、市实验小学银溪校区。 三、工作要求 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5项指标相关监测数据的填报工作(监测数据用于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分析决策),严格落实数据质量责任,确保数据准确、真实、有效;要于5月30日前完成各项数据填报。 各学区(督学责任区)要做好对区域学校各项填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发现问题数据及时反馈学校进行更正,要于6月6日前完成对各学校数据审核。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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