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督〔2021〕4号
各学区(督学责任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解师生、家长对学校办学及工作情况的满意程度,促进学校加强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在去年试调查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学校办学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时间
2021年5月下旬—6月中旬。
二、 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为全市公民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调查对象为学生、家长、教师3类人群。
三、调查方式
学生调查采取督学工作组现场抽选的方式,家长和教师调查采取企业微信平台随机抽选的方式。
四、调查工具
本次调查问卷共12套,包括学生问卷(普高卷、职高卷、初中卷、小学卷),家长问卷(普高卷、职高卷、义务教育卷、幼儿园卷)、教师问卷(普高卷、职高卷、义务教育卷、幼儿园卷),以适应不同调查对象的需要。
五、其他
(一)各中小学校要配合督学工作组开展学生现场抽选调查工作,提供计算机教室和信息技术支持。
(二)学校办学满意度调查结果列入2020学年学校综合业绩考核项目。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