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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温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阅卷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 05- 25 信息来源: 教研室 字体:[ ]

各初中: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阅卷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证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阅卷工作的公平公正与顺利进行,现就做好阅卷教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初中学科教研员,担任教学岗位的初中骨干教师。

二、推荐条件

(一)被推荐人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二)女教师年龄须50周岁以下、男教师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孕妇不予列入推荐范围;

(三)工作责任心强、遵守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教学业务能力;七年级或八年级任课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须至少占比20%;

三、报送要求

(一)请各校于5月28日(周五)前按阅卷人数分配表(附件1)填好推荐表(附件2)电子稿报送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邮箱:chj1818@126.com,联系电话:62524840,613616。

(二)推荐单位(学校)的报送负责人及电话必须填写;学校名称要填写全称(例:乐清市大荆镇第三中学);“备注”栏请注明“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社会.法治学科须备注专业背景。保证 20%的七八年级骨干教师比例。

推荐对象由温州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发文通知参加阅卷工作。

附件:

1. 2021年温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阅卷教师各校人数分配表

2. 2021年温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阅卷教师推荐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1-2,2021年温州市初中各学科阅卷人员人数分配表和推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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