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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全市卫健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5- 26 15 : 08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直属各单位,各民营医院,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温州市卫健委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开展全市卫健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开展形势分析研判

即日起至“两会”结束,各单位要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摸清掌握消防安全现状和火灾特点,对发现的问题短板,要逐一研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

(二)推进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

1、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市级医院要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迎接省、温卫健委抽查。市三医要巩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成效,迎接省卫健委复查;其他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自我管理水平,务必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推进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单位要开展聚氨酯泡沫夹芯材料活动板房、彩钢板房的集中整治“清零”行动,特别是综合性医院要对易燃易爆场所(如高压氧仓、制氧机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12月5日前,易燃易爆场所(部位)完成排查,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加强人防、技防,进一步完善易燃易爆场所(部位)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

3、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所有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建立火灾隐患清单,落实整改时限。及时完成高层建筑登高场地及消防车道标识施划;每栋高层建筑12月5日前100%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并联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4、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单位要全面开展电气火灾隐患自查工作,重点检查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排查本单位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专业电工、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本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2021年全国“两会”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5、推进电动自行车治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全面开展自查,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场所有充电装置的,必须安装充电保险装置;加强日常巡查巡防,安装视频监控,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的消防安全。

(三)做好重要活动重大节庆消防安保

开展元旦、春节、元宵、“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重点环节防控措施。冬春火灾防控期间,要逐一梳理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实行晚上8时至凌晨6时的消防安全“大巡防”常态化;重点时期要组织发动单位消防志愿者、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前置备勤、压实一线,对重点防控对象开展驻点值守、流动巡逻。确保能够第一时间“救早灭小”,确保消防安全。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结合《关于开展全市卫健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暨平安创建双月攻坚行动的通知》(乐卫发〔2020〕104号)要求,将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贯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始终。一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重点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培训,并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二要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畅一懂两会”教育,充分依托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提示、公益广告和火灾案例警示,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知晓率。

(五)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微型消防站、消火栓、取水点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配齐人员、器材、装备;重点检查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器材装备是否完整好用、能否熟练投入补救战斗。

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要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根据节点组织检查验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7日内)。市卫健局、各医共体牵头医院逐级组织督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2020年11月30日前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2020年12月起,每月21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联系人:陈景贝,联系电话:61882126,邮箱:63686851@qq.com)。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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