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乐清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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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将《乐清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3日 乐清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交通运输规范化法治化执法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治理、协同高效、重点突破、巩固提升”的原则,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提升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实现管理制度化、队伍职业化、中队标准化、办案规范化、执法智慧化和执法阳光化。 二、整治重点 对标“宗旨不牢、作风不实、能力不强、机制不全、执法不廉”等5方面突出问题,开展“清单式”整治行动,重点解决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以下问题: (一)宗旨不牢。重点整治执法为民理念淡化,群众观念淡薄的问题;法治理念不强,行业监管弱化,教育与处罚结合度不高,柔性执法推广不够,执法方式僵化创新不够,执法力量整合不够等问题。 (二)作风不实。重点整治执法人员精神懈怠、纪律松弛,执法风纪不严整、行为不规范、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工作推诿扯皮、接收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等问题。 (三)能力不强。重点整治综合业务能力不强,案件发现能力不强,突发事件和舆情应对处置能力不强,数字化办案装备配备不齐,取证能力低下,办案能力不强,办案效率偏低,案卷质量不高、案审能力欠缺,内部审批程序流于形式等问题。 (四)机制不全。重点整治综合执法制度体系性不强,交通法规制度立改废滞后,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脱节,单纯以执法代替行业监管等问题。 (五)执法不廉。重点整治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应立不立,违规撤案,先办后审,批发补签,违规变通适用裁量基准,超期限办案,滥用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等程序性问题;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执法记录仪只配不用或者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围绕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清廉交通建设、“互联网+交通综合执法”建设和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整治任务要求,结合乐清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措施: (一)推进管理制度化 1.梳理执法事项清单。根据温州市局发布的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梳理出乐清常见执法事项,8月底前完成乐清执法事项目录编制并发布。并对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依法清除不合理、不适用规定。(局法规科、执法队) 2.编印执法手册。对标上级发布的制度标准,逐项制定或修改,构建乐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体系,并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纪律、装备使用等制度,汇集成册,人手必备。执法人员对本职岗位工作达到“应知应会”,尽量减少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执法队) (二)推进队伍职业化 3.开展清廉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并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执法队打造一个以上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特色实践项目。(局机关党委、执法队) 4.强化执法培训工作。一是参加全员轮训。年底前,参加温州市局举办的交通执法人员业务轮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加强常态化培训。建立完善学法制度,采取法制讲座、集体学法、业务培训、剖析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局法规科、执法队) 5. 提升执法形象。一是严格执行执法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管理。全面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做好执法人员信息库维护。二是统一执法服装。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换装。三是统一外观形象。严格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视觉形象建设标准》,统一执法场所外观、执法车船等形象,现有车辆外观标识力争在2021年底前完成重新喷涂;现有执法船舶的外观标识应结合船舶维修计划等逐步推进;执法场所外观形象建设力争在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执法队) (三)推进中队标准化 6.部署规范化站所创建。2021年底前,结合2022年度预算工作,争取资金支持,谋划2022年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全市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部完成。(执法队) 7. 提升便民服务功能。一是加强便民服务设施配备。配齐违法处理中心的医疗救助、伞具、饮用水、老花镜等服务群众的设施物品,鼓励有条件站所营造温馨的窗口环境。意见箱设置全覆盖,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二是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邀请人大政协代表、群众和媒体,观摩、体验交通执法工作。深入企业、工地、码头、站场,将交通法规、执法服务送上门,及时了解企业和群众需求,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依法经营。(执法队) (四)推进办案规范化 8.强化执法演练。针对常见执法环节编制执法标准,强化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标准化动作演练,确保一线执法人员能够正确使用、管理执法记录设备,全面记录执法过程,形成影音资料,并建立专项档案留底专人管理。(执法队) 9.规范案卷制作。加强案卷质量动态抽查机制和线上评查机制,提高案卷评析能力,加强评查结果应用,提升办案质量。(局法规科、执法队) 10.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提高现场执法说理水平和现场化解矛盾的能力,推动行政执法由刚性向刚柔相济方式转变,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执法队) 11.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在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案件中,要着力围绕调查、审理、告知、听证、决定、执行等环节开展说理式执法,对证据采信、依据选择和自由裁量三个方面予以重点说明,讲清行政执法行为的事理、法理和情理,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满意程度。(执法队) (五)推进执法智慧化 12.推广非现场执法。进一步创新数字化监管手段和非现场执法场景,增加非现场执法设备的投入,提高全市非现场执法案件占比率。确保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满足处罚标准率100%、功能完好率80%以上。(执法队) (六)推进执法阳光化 13. 加强执法监督。一是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督体系,对问题严重的落实执法督查通知书制度。二是畅通群众利益信访渠道,充分发挥12345等投诉举报电话,加强问题反馈闭环整改。三是推行办案监督卡制度,实施不定期抽访回访。(局法规科、局机关党委、执法队) 14. 健全内控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处罚裁量基准库标准,实现执法事项、依据、基准的一体化管理维护,违规适用基准的预警防控。二是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配备全覆盖,对现场检查、处置、取证等执法情况进行实时记录。定期抽查记录,抽查必须全覆盖。(执法队) 15.推动阳光执法。一是统一基层站所执法信息公开栏,行政执法程序和常用处罚裁量基准上墙,并设置全省统一的信息查询二维码。二是推行数字卷宗。执法案卷文书全部应用省数智执法平台制作,证据材料全部上传,案卷归档电子化。(执法队) 16.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中权钱交易、人情执法等问题。强化行政执法纪律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问题纠错机制。发现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问责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回应社会关切。(局机关党委、执法队) 四、进度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5月至10月底基本结束,为期6个月,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 各单位(科室)要对照整治内容、围绕推进执法“六化”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與论导向作用,全方位、多角度营造治理氛围,广泛收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线索。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 各单位(科室)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5月底前完成顽瘴痼疾自查,逐项列出整治清单(见附件2)和清理重点,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并上报局法规科,6月14日前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实现激浊扬清、规范提升;公布并组织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项目清单,将更多便民为民服务举措融入执法工作中;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逐项提出防控措施,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 (三)深入整改阶段(7月初至9月底) 各单位(科室)要于8月底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整治工作,逐项销号式整改到位,真正落细落实。9月1日前将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局法规科。 (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 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对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总结,认真总结切实可行的经验,大力推广富有成效的做法,努力固化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行政执法规范整改成效得到巩固,逐步建立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协调、推动,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为保障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局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指导,确保本单位本系统的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工作落实。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年度工作有机结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逐步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建立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结合清廉交通建设,坚持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进和提高,不断巩固活动成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科室)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沟通和动态跟踪。及时将行动阶段性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和相关总结等报送局法规科。同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科室)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逐步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厘清工作职责,促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果并长期坚持。 附件:1.乐清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 乐清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解 3.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单 4.“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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