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教育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预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6   来源:普通教育科

乐教普〔2021〕10号                    

各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秋季我市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预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材预订工作是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关键,各学校必须和新华书店密切配合,认真做好2021年秋季教学用书的预订工作。

二、教材预订的注意事项

(一)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的对象,为在经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免费提供的教学用书包括:

1.国家标准课程教科书;

2.省级地方课程教材;

3.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作业本、音像教材、学具等);

4.本级地方课程教科书。

上述免费提供的教学用书和辅助学习资源由乐清市新华书店按规定为学生配齐配足。

(二)小学《科学》、初中《信息技术》从2021学年开始调整为非循环使用教材。小学、初中的《音乐》、《美术》和初中的《体育与健康》仍实行循环,按年级学生人数的40%补充;小学《信息技术》按年级学生人数的50%补充。其中小学音乐四年级,学校须按年级学生人数的100%配备。小学《科学》五年级上册、六年级上册使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超过规定标准补充的循环教材由学校学生自行购买。循环教材不属学生个人所有,如学生要求个人所有的,所需经费学生自负。

三、教学用书预订的注意事项

(一)全市中小学须严格按照《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已选定的课程标准教材版本预订教学用书。

(二)2021年秋季学期七年级历史与社会课程教材使用统编历史教材七年级上册及配套作业本和图册、人文地理上册教材及配套作业本和图册;八年级历史与社会课程教材使用统编历史教材八年级上册及配套作业本和图册、人文地理下册教材及配套作业本和图册;九年级仍使用原历史与社会课程教材。

(三)国家课程教材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学科、普通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学科新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其中初中、高中分别为八年级上学期和高一年级上学期使用,在2021年秋季征订。

(四)原通用地方课程教材《劳动与技术》三至九年级更改为《浙江省义务教育教科书劳动》一至九年级。

(五)专题地方课程教材、中小学语文教材所配的“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各校可根据本地教学需求和地方财政资金情况选用。

(六)浙江省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读书活动用书主题为《百年潮涌·红星闪闪放光彩》。由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使用年级为三至五年级、七至八年级,各学校应为学生配齐配足。

(七)各学校应根据省教育厅浙教办基﹝2012﹞77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做好浙江省中小学的《人·自然·社会》通用地方教材和德育教材(《小公民上、下》小学一、三年级,初中《浙江人》、高中《浙江潮》)两套省编地方教材的征订工作,并按时上报新华书店。

(八)《中小学生优秀课外读物》、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复习导引》和模拟试卷现已由新华书店征订发行。

(九)根据市创卫办《关于落实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乐创卫办﹝2017﹞5号)要求,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统一使用由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健康》教材,新华书店根据一定学生数选配。

(十)为促进学生心理和谐可持续发展,小学四至六年级使用浙江科技版的心理健康教育、初中七至九年级使用北师大版的心理健康,各学校应为学生配齐配足,高中自行选用。

(十一)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建议的通知》(温教办安函﹝2011﹞59号)精神,浙江教育出版社《珍爱生命》作为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地方教材,义务教育二年级、四年级、七年级人手一册,高中一年级自行选用。

(十二)普通高中一年级、二年级学生使用的《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中,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人教版)、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音乐鉴赏)、美术(人美版)等教材有配套的音像材料(光盘或网络下载),由学校自行选订。

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使用的《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03年版课程标准编写)》中,思想政治、数学、英语、地理、物理五个必修和信息技术必修、选修学科等教材有配套的音像材料(光盘),由学校自行选订。

(十三)普通高中教科书・地理(湖南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教科书・地理图册(星球地图出版社)同属国家课程地理学科教材,各学校要做好配套预订。

四、教辅材料预订的注意事项

(一)普通高中一年级、二年级学生使用配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材(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的教辅材料;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使用配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材(根据2003年版课程标准编写)的教辅材料。

在征订时,请注意使用年级,切勿订错。

(二)普通高中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品种,请各学校根据实际需求选订使用。

(三)地理图册同步类(配湘教版)和2021学年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辅导类语文、技术学科等教辅材料征订,另行通知。

五、有关经费支出

(一)本文件中所列各项国家标准课程教科书、省级地方教材及配套辅助学习资源由国家、省及市本级财政买单;教师用书在各校公共经费中支出。

(二)超过教育局核定学生数的教材由学校自行支付。

(三)根据《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乐发改价〔2010〕74号)精神,高中阶段实行代收费管理,规范后的高中阶段代收费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费五项内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实行据实收取,按学期结清,课本费以正式供货渠道新华书店提供的教材发票为报账凭证,其它渠道的发票未经教育局计财科核准均不能作为报账凭证。

六、其他说明

(一)为确保教学用书按计划分地区供应,各学校不能跨区征订;各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向具有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新华书店订购教材、教辅,杜绝多订、漏订、跨学期跨年度提前预订。教师用书仅供教师教学使用,不得为学生征订。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需要全日制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同时预订。

(二)为保证教学用书、教辅材料的及时供应,确保教学计划顺利开展,请学校务必于6月18日前将预订单订数报当地新华书店。

(三)为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做好教材供应保障工作,新华书店将及时向中小学校供书,并妥善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各学校要加强与新华书店的配合,在开学3日内做好因教学计划或学生人数改变而造成的多余教材的退货工作,做好免费教学用书数量的确认工作。对非免费教学用书实行专款专用,并在开学后30天内将书款及时支付给当地新华书店。新华书店联系电话如下:小学62553719;中学62560806。

(四)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浙江省2021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44号)文件原稿以纸质材料印发学校。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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