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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 06- 18 10 : 4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治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浙江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启用乐清市104国道K1821+300温州方向、K1845+980温州方向的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04国道K1821+300温州方向、K1845+980温州方向超限运输技术监控设备检测执法点为单向检测,以上检测执法点设施经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为合格。

二、实施时间

2021年7月5日零时起。

三、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在104国道K1821+300、K1845+980路段,检测执法点前方设置电子屏超限提示。

四、处理地点

乐成:乐清市宁康东路457号             电话:0577-61609816

北白象:乐清市北白象樟湾新车站旁       电话:0577-62883566

柳市:乐清市柳市镇柳乐路52号          电话:0577-62786515

虹桥:乐清市虹桥镇城南大道981号西三楼 电话:0577-62352589

清江:乐清市清江镇人民南路91号       电话:0577-62270951

雁荡:乐清市雁荡镇望雁路95号        电话:0577-62150351

大荆:乐清市大荆镇水涨西路80号      电话:0577-62221703

被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检测抓拍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请主动接受处理。对不主动接受处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短信、信函或当面送达通知书等方式进行告知;对仍不执行的,将按程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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