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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柳市镇第五小学列入特殊教育卫星班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 06- 22 信息来源: 普通教育科 字体:[ ]

各相关学校:

近年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特殊教育卫星班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办基〔2017〕51号)精神,我市乐成二小潘湖校区和大荆镇第六小学已列入卫星班试点学校,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初步成效。现根据省、市特殊教育二期提升计划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柳市镇第五小学列为卫星班试点学校,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卫星班是指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在普通学校,且服务于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班级,是促进特殊教育走向融合教育的多种安置方式之一,它可以让更多的残障儿童少年融入普通学校。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校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特殊教育和卫星班相关知识学习,做好师资安排、课程设置、场地建设使用等方面的工作,妥善处理好特殊学生融入普通班级后可能造成的班级课堂秩序、家长意见等关系,确保卫星班试点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二、组建团队,重视日常管理

学校试点工作要于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始,组织凡涉及卫星班学生走班融合学习的所有班级的相关教师,成立融合教育学科教师团队;要将卫星班学生编入学校的行政班级,实行属地管理,负责卫星班安全管理、卫星班教师考勤和卫星班师生生活管理,保障卫星班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根据卫星班的实际需求,安排融合教育课程,制定融合教育活动课程安排表,保障融合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定期研讨,做好总结梳理

学校要组建由卫星班教师和融合教育学科教师团队组成的融合教育教研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申请相关课题研究,及时解决卫星班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定期梳理总结卫星班试点过程中的典型经验。

四、营造氛围,加大建设力度

教育行政部门、试点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残障儿童少年家庭广泛深入宣传卫星班建设工作的意义及政策,争取社会各界更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卫星班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卫星班运作配套经费投入,保障卫星班设施设备购置和教育教学场地建设,落实足额拨付卫星班生均公用经费。对承担卫星班工作的普通学校按师生比1:4配备人员。在编在岗卫星班教师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卫星班班主任享受班主任津贴,鼓励教师终身从事特殊教育事业。

五、明确职责,上下协同推进

明确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的工作职责,多方协同抓好卫星班工作。其中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主要负责业务指导;特殊教育学校主要负责业务管理;普通学校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卫星班特校教师主要负责学生能力评估、康复训练、部分学科的教学和融合教育的辅助教学;卫星班普校教师主要负责学科融合和学科学习质量。

六、定期督导,纳入绩效考核

市教育局将卫星班工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导。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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