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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审核意见表

发布日期: 2021- 06- 24 11 : 04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企业全称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30382MA2JBGDN2R

       项目

名称

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海围垦(南片)道路网建设工程(一期)

施工地点

乐清经济开发区

施工作业方案主要内容

1、浦南2路、3路、4路对油气保护管顶进行土方卸载,分层开挖至路面结构层下约2.5m~3.0m,浇筑30cm厚C30钢筋混凝土板。待养护28天且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后进行土方回填并堆载预压,在预压12个月后,保留底部钢筋混凝土板,开挖路基卸载预压宕渣至2.0m,其后再铺设道路结构;                       

2、浦南2路距离成品油管道9-11米处进行拉伸钢板桩施工隔离;          

3、浦南1路、5路成油品管道5米范围外进行高压旋喷桩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受理了该项目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的申请,并按照要求组织进行项目安全评审。

经审核,申请企业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提交的施工方案已通过安全评审,现予以批准作业,请接文后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方案组织施工。

  审核机关(印章)

202164

抄送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九路(7)批复(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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