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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2020学年第二学期结束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 06- 25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乐教办〔2021〕3号

各学区,各学校(幼儿园):

2020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时间安排

6月29日小学期末考试,6月29日至30日初中期末考试,7月3日至5日普高学考,7月6日暑假开始。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8月23日至29日教师会议,8月23日普高高三开学,8月30日中小学其他学段(幼儿园)学生报到注册,8月31日中小学(幼儿园)正式上课。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校(园)要在暑期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要紧盯暑期关键时间节点,强化学生防溺水“六不”安全教育,并加强家校沟通,督促家长做好暑期监管,做到“四知”,严防溺水事故发生。要持续做好师生防诈骗宣教和诈骗信息预警,坚决遏制假期师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态势。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注意饮食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文明、居家安全,外出时注意防暑、防雷、防台风、防暴雨洪水等。要在暑期放假前组织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利用暑期及时完成整改,对暑期内不使用的楼幢,进行断电断水、上锁封闭,但要确保视频监控系统通电、正常运行。各中小学要严格管理好实验室器材物资,特别是危化品。有暑假班的幼儿园,要按照日常安全标准,严格、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

(二)在学期结束,学生毕业之际,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维护教师为人师表良好形象。要深化“清廉学校”建设,提倡各学校(幼儿园)举办简短有意义的学生毕业典礼、毕业告别活动,不搞隆重聚会;提倡师生纯真廉洁情谊,反对各学校领导或教师参与谢师宴、升学宴等活动,或以任何方式索要、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市教育局将对教师等公职人员相关情况予以关注、核查。

(三)各学校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门卫管理、校园值班巡查和信息报送等各项管控措施;切实掌握师生出行动态和健康情况,尽量减少人员集聚,坚决守好个人健康安全防线;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主动做好新冠疫苗的接种,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

(四)暑假期间,各学校要按市教育局的部署,严肃整治乱办班、乱补课、乱带生和乱收费的“四乱”行为。学校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收费补课,任何学校均不得为各类补习(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师资等;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保持“零容忍”。市教育局在加强巡视巡查的基础上,坚持有举报必查,对置若罔闻者将严肃处理。

(五)各学校要严格控制假期作业量,要引导学生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加强家校间的沟通协同,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注重言传身教,加强亲子沟通;及时帮助家长引导孩子,正确处理好暑假期间的作业完成、睡眠保障、手机(电脑)使用、学习时间分配、社会实践和体育锻炼等关系,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

(六)各学区、学校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完成教师和教育干部的学年度考核,同时,各校要切实做好教师调配工作,合理调整本校教师结构和工作量,并严禁聘用一年以上代课教师。

(七)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师培训计划,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深化课改等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要引导教职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禁止参与黄、赌、毒等违法乱纪行为,杜绝酒驾醉驾现象。

(八)各学校要及时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教师相关信息的伴随式更新,在9月份前完成教师信息的全面更新工作。

(九)暑假期间,各校要认真做好学校课程规划、课程整合及拓展性课程建设思考和修订工作,并拟好学校和各处(室)、年级组的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各任课教师要安排一定时间拟订2021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进度计划,并至少准备好一周的新课。

(十)暑假期间,有校舍维修或建设项目的学校,要切实加强管理,做好施工安全等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十一)暑假期间,各校要合理调配好保安员,确保24小时有保安员值班。要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各校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暑假时段正值主汛期,各校(园)要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工作,要提前关好门窗,备足防汛物资。在主汛期,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落实责任,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报告。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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