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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1-18362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文号:
  • 乐政办发〔2021〕1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6-26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1年度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

2021年6月1日,徐建兵市长牵头召开2021年度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领导陈微燕、章海根,市府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商联、柳市镇、北白象镇、城东街道、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市总工会班子成员。现将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全市工会2020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和2021年工作部署。会议指出,2020年以来,市总工会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发展有新作为、服务职工有新成效、改革创新有新突破,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会议研究了健全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会议原则同意修订完善《乐清市人民政府与乐清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并发文实施。

三、会议研究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出资比例调整有关事项。为解决我市企事业单位的互助保障缴费收取不及时造成的脱保问题,参照温州其他县市区职工互助保障资金支出方式,会议原则同意调整我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出资比例,统一由参保单位在职工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列支,个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费用。下一步,由市总工会牵头研究个人筹资的方式,强化工会会员缴纳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意识。

四、会议研究了全市职工疗休养工作经费事项。为进一步提升职工疗休养获得感,根据《浙江省总工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调整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浙总工发〔2020〕46号)和《温州市总工会、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农业农村局、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温州市审计局关于组织好2021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温总工发〔2021〕2号)文件要求,会议同意2022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经费标准从原2000元/人•年提高至3000元/人•年,市财政局要抓好落实。市总工会牵头研究在现有疗休养标准和规定下,采取多种方式,丰富疗休养内容,让广大干部职工拥有更多疗休养选择。

五、会议研究了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综合大楼建设资金缺口问题。为解决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校舍和设施老化问题,提升我市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会议同意从2022年教育建设经费中统筹解决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技能培训大楼建设资金500万元,其余缺口资金由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自筹解决。市总工会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用于职业技术学校综合大楼建设,打造更加优质的职业教育资源。同时,探索通过资产划转等形式,实现国有公司运作,高标准开展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建设。

六、会议研究了市、街两级党群服务中心场地使用费事项。为落实职工活动中心大楼运行费用,解决市总工会巡察整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会议同意由城东街道起草报告至市政府,经联系副市长签署意见后,由市财政局解决市、街两级党群服务中心场地使用费210万元。场地使用协议期满后,市工人文化宫与城东街道应重新签订协议。

七、会议研究了柳市镇、北白象镇、乐清经济开发区工人文化宫建设有关事项。为补齐柳市镇、北白象镇、乐清经济开发区职工文化设施短板,满足新生代职工的文化需求,会议同意由市总工会指导柳市镇、北白象镇、乐清经济开发区尽快开展工人文化宫选址、设计等前期工作,分步实施。资金由市总工会自筹,相关部门予以大力支持,纳入规划并协助抓好落实。

会议强调,一要在把牢政治方向中进一步展现工会担当。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强化理论学习,强化自身建设。二要在履行主职主责中进一步发挥工会优势。着力提高职工劳动技能,竭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力推进职工普惠服务。三要在推进改革创新中进一步提升工会活力。全面提速数字转型,持续创新工作机制,选优建强干部队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印发

乐政办发〔2021〕15号 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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