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根据《浙江省健康促进县(区)建设技术指导手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执政理念,将健康事业发展作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按照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等创建成果,制定健康促进政策,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加强社区健康行动,发展个人健康技能,调整卫生健康服务方向,深入推进“健康乐清”建设,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省级健康促进市标准。
二、主要目标
(一)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创建期间相关部门梳理并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行动。
(二)建设一批健康村(社)、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发挥健康促进场所的示范作用,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
(三)到2021年底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个点,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95%以上的中小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制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体制机制
1.公开承诺开展创建工作。把健康促进市建设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
2.建立健康促进市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把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工作纳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乐清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定期召开小组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3.创新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建立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个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健全健康促进网络和相应工作制度;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每个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职人员。在医改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探索建立健康促进人员聘用考核新机制,增设“健康保健员”“健康指导员”“家庭保健员”等岗位,探索健康管理工作方法和途径,落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作用,为辖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财政资金规范管理,专款专用,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5.发展健康促进社会团体。注重发展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培育健康社会组织,开展政府与社会组织联动机制。发挥公益品牌作用,整合医疗及健康社会资源,为社会提供健康服务,促进健康事业良性发展,提高区域健康事业服务水平。发挥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等群团,市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等行业协会特点和优势,举办各类健康相关活动,营造自下而上的全民参与氛围。
(二)全面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
1.全面梳理与健康相关的政策文件。各相关部门梳理现有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结合实际进行评估,补充和完善相关政策及配套方法,充分体现“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2.探索建立健康政策审查机制。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有关单位在相关政策制定过程中增加健康审查,即在政策的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环节中,充分考虑健康因素,在涉及健康相关政策时需征求健康专家委员会的意见,注重社会公众参与,相关政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利于人群健康。
(三)严格落实优先领域干预措施
1.开展基线调查,确定优先干预领域。根据指导手册基线调查方案,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完成基线调查,分析我市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干预的问题和领域,干预工作策略和措施,实施干预计划。
2.定期评价干预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干预措施。
(四)积极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
1.大力开展创建宣传,营造舆论环境。加大健康促进市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政府部门、社会、重点场所对创建工作理念和策略的认识,积极宣传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及开展的重点工作和活动成效,为健康促进市的创建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2.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优化人居环境。以“全域美”为载体,深入推进“五水共治”“精建精美”,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三宜一体”、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高品质城市。
3.加快健康场地建设,完善健身设施。进一步完善全市体育基础设施,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工作建设。整合利用各种资源,提高学校、体育场所等公共体育设施的社会开放利用率。完善健身场地和健康设施、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教育馆等场地设施,实现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
(五)加强创建健康促进场所
1.开展健康村(社)、健康家庭创建。继续深入开展健康村(社)创建,将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纳入文化礼堂建设和活动内容。开展健康家庭创建,培育一批室内外环境整洁、生活方式科学、健康素养较高的示范家庭。全市20%的村(社)符合健康村(社)标准,每个健康村(社)健康家庭不少于70户。
2.深化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发挥已建成健康促进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创建力度。中小学校符合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标准达50%。
3.深入健康促进医院创建。贯彻以患者和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继续推进医疗服务模式的转变,促进医护人员、患者和公众健康水平提高。公立医院符合省级健康促进医院标准达60%。
4.推进健康促进机关建设。发挥政府机关和干部职工的社会表率作用,组织动员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创建,提高机关干部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达50%。
5.推动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分析评估不同企业特点,提出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工作措施,根据企业特点制定创建计划,提升企业及其员工健康促进意识,提高企业员工健康水平。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达20%。
6.全面推进无烟单位创建。辖区内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卫生医疗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加强机关单位控烟工作,打造无烟机关。将各部门、乡镇(街道)、村(社)的会议室和办公室全面禁烟工作纳入全市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乐清”工作任务中。
(六)广泛开展健康促进重点活动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在电视、报纸、广播和新媒体等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面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和居民群众,深入开展健康素养大讲堂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每年直接受益人数达总人口的30%。
2.“健康中国”行动。与全国行动一致,围绕“健康中国”15大行动,继续深入推进。通过宣讲、倡议、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3.卫生日主题活动。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日、艾滋病日等重点卫生日,多部门联合,深入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居民参与程度。
4.卫生健康服务项目。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以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推行分级诊疗,深耕社区,当好健康“守门人”。深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健康教育宣传、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重点落实全面三孩政策后的高危孕产妇管理,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优生优育优教工作,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人口素质。
四、时间安排
省级健康促进市创建工作时间为2020年底至2021年底前,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0年底至2021年初)。建立健康促进市工作机制,广泛社会动员;开展基线调查,制定健康促进市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二)全面建设阶段(2021年初至2021年10月)。制定相关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创建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促进场所,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健康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加强监督指导。
(三)考核评估阶段(2021年10月至2021年底)。开展项目自评估,迎接省级考核组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健康促进工作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全力推动创建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实施考核评价。健康促进市创建完成情况列入健康乐清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标准和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强化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创建任务。
(三)强化督导监测,确保创建成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对创建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与指导,督促各部门按责任分解落实工作措施,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乐清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乐清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乐清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建兵
副组长:陈微燕
成 员:市府办、市委机关工委、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供销联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健康局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乐清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任务要求 | 评分标准 | 评估办法 | 时间节点 | 责任单位 |
一、组织管理 | 1.政府承诺 | 市政府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市工作,将健康促进市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 | (1)市政府公开承诺。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 2021年6月底前 | 市府办、市卫生健康局 |
(2)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如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等)。 | 2021年6月底前 |
2.协调机制 | 建立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领导协调机制,部门职责明确。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 (1)建立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创建领导机构。 | 2021年6月底前 |
(2)2021年至少召开2次协调会议。 | 2021年10月底前 |
3.工作网络 | 建立覆盖政府有关组成部门、乡镇/街道、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个单位有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培训覆盖率达100%。 | (1)建立覆盖政府有关组成部门、乡镇(街道)、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个单位需有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卫生健康局、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 |
(2)举办培训班并记录,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 2021年10月底前 |
4.专业机构 | 设置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配置率达到1.75人/10万人口。 | (1)争取有独立建制的健康教育机构,最低要求在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设健康教育科。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卫生健康局 |
(2)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配置率达到1.75人/10万人口。 | 2021年10月底前 |
一、组织管理 | 5.专业网络 | 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各单位有专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培训覆盖率达100%。 | (1)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各单位有专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卫生健康局 |
(2)举办培训班并记录,培训覆盖率100%。 | 2021年10月底前 |
6.项目管理 | 开展基线调查,具备数据分析能力,了解当地的主要健康问题,制定科学的干预策略和措施。 | (1)开展基线调查(或社区诊断)。 | 2021年10月底前 |
(2)完成基线调查报告(或社区诊断报告),本市主要健康问题/优先领域清晰,健康促进资源分析合理,提出的干预策略和措施明确。 | 2021年10月底前 |
建立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定期了解各项工作进展,听取政府各部门和居民的工作建议。 | 开展最少4次市领导牵头、多部门联合的督导和技术指导,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 2021年10月底前 |
定期监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开展项目技术评估。 | (1)完成健康促进市评估人群健康调查。 | 2021年10月底前 |
(2)有各类场所建设过程评估资料。 | 2021年10月底前 |
7.经费保障 | 将健康促进市工作纳入市政府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 (1)健康促进市工作在市财政立项。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财政局 |
(2)市政府立项或配套的专项经费≥30万。 | 2021年10月底前 |
二、健康政策 | 1.宣传普及 | 卫生健康部门主动向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宣讲“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概念和意义。 | (1)举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专题讲座或培训班。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卫生健康局、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2)专题讲座或培训班邀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讲座或培训班。 | 2021年10月底前 |
(3)专题讲座或培训班要有工作网络和专业网络人员参加。 | 2021年10月底前 |
二、健康政策 | 2.公共政策健康审查制度 | 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在新政策制订时增加健康审查程序,在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政策制定环节中,征求健康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 (1)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卫生健康局、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2)建立公共政策审查制度。相关部门在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政策开发环节有专家委员会或健康领域行政人员和专家的参与。 | 2021年10月底前 |
3.政策制定 | 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补充、修订或新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 | (1)最少有7家相关单位政策梳理情况报告。 | 2021年10月底前 |
(2)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补充、修订与健康有关的公共政策不少于6条。 | 2021年10月底前 |
4.跨部门行动 | 针对当地需要优先应对的健康问题,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在多部门协作、资源统筹、社会动员、健康管理、健康产业等方面取得创新。 | (1)市政府或多部门联合开展针对重点健康问题和重点人群的健康行动,不少于6次。 | 2021年10月底前 |
(2)在多部门协作、资源统筹、社会动员、健康管理、健康产业等方面取得创新不少于4项。 | 2021年10月底前 |
三、健康场所 | 1.健康村(社) | 建立健康村(社)工作机制,全市20%村(社)达到健康村(社)标准。 | (1)每个乡镇(街道)有健康村(社)建设工作计划,有健康村(社)督导评估报告和工作总结。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快速测评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街道) |
(2)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整理1个健康村(社)建设案例。 | 2021年10月底前 |
(3)每个乡镇(街道)有20%村(社)达到健康村(社)标准。 | 2021年10月底前 |
(4)在每个乡镇(街道)提供的达标村(社)名单中,随机抽取1个村(社)开展现场考核,记录现场考核得分。 | 2021年10月底前 |
2.健康家庭 | 建立健康家庭评选工作机制,全市20%家庭达到健康家庭标准,评选一批示范健康家庭。 | (1)每个乡镇(街道)有健康家庭建设工作方案和总结资料。 | 2021年10月底前 |
(2)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20户示范健康家庭名单。 | 2021年10月底前 |
(3)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整理3户健康家庭案例。 | 2021年10月底前 |
三、健康场所 | 3.健康促进医院 | 建立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机制,全市60%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 (1)有健康促进医院、无烟卫生健康单位建设方案,有督导报告和工作总结。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快速测评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卫生健康局 |
(2)全市60%以上医院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 2021年10月底前 |
(3)至少整理3个健康促进医院案例。 | 2021年10月底前 |
(4)在提供的达标医疗卫生机构名单中,随机抽取1个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考核,记录现场考核得分。 | 2021年10月底前 |
4.健康促进学校 | 建立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机制,建设一定比例的健康促进学校。 | (1)有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方案,有督导报告和工作总结。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教育局 |
(2)全市50%以上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 | 2021年10月底前 |
(3)至少整理3个健康促进学校案例。 | 2021年10月底前 |
(4)在提供的达标健康促进学校名单中,随机抽取1个学校开展现场考核,记录现场考核得分。 | 2021年10月底前 |
5.健康促进机关 | 建立健康促进机关工作机制,建设一定比例的健康促进机关。 | (1)有健康促进机关建设方案,有督导报告和工作总结。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委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局、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 |
(2)全市50%以上机关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 2021年10月底前 |
(3)至少整理3个健康促进机关案例。 | 2021年10月底前 |
(4)在提供的达标健康促进机关名单中,随机抽取1个机关开展现场考核,记录现场考核得分。 | 2021年10月底前 |
三、健康场所 | 6.健康促进企业 | 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机制,建设一定比例的健康促进企业。 | (1)有全市健康促进企业建设方案,有督导报告和工作总结。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快速测评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卫生健康局、市经信局、各乡镇(街道) |
(2)全市20%以上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 2021年10月底前 |
(3)至少整理1个健康促进企业案例。 | 2021年10月底前 |
(4)在提供的达标健康促进企业名单中,随机抽取1个企业开展现场考核,记录现场考核得分。 | 2021年10月底前 |
7.公共环境 | 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公共设施,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 | (1)建立无烟环境工作机制,有工作计划,有督导报告。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有关乡镇(街道)、市卫生健康局 |
(2)建设至少1个健康主题公园,建设至少1条健康步道。 | 2021年10月底前 |
(3)评估时经过的道路、公共场所和公园步道,有无烟标识、有健康提示、环境卫生无垃圾堆放、无烟头。 | 2021年10月底前 |
四、健康文化 | 1.媒体合作 | 本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纸开设健康类节目或栏目。定期组织媒体培训会或媒体交流会。 | (1)有建设满半年的电视台健康节目、广播电台健康节目、报纸健康栏目。 |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 2021年6月底前 | 市委宣传部、 市卫生健康局 |
(2)组织至少3次媒体培训会或媒体交流活动(包括媒体培训会、交流会、通气会)。 | 2021年10月底前 |
2.新媒体健康传播 | 设立健康类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健康科普。 | 设立至少2个有专人维护、定期更新(至少每周更新一次)的健康类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卫生健康局 |
3.节日纪念日主题活动 | 在重要节日纪念日宣传时段内,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单场活动人数不低于200人的、线上线下联合的、有媒体深入宣传的健康主题活动。 | 举办不少于8次符合要求的节日纪念日主题活动。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卫生健康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有关乡镇(街道) |
4.健康传播 | 媒体积极宣传健康促进市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 | 各类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报道健康促进市相关工作进展,不少于20 篇。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委宣传部、 市卫生健康局 |
五、健康环境 | 1.空气质量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80%。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80%。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 |
2.饮用水质量 | 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100%。 | 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100%。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
3.食品安全 |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 |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市场监管局 |
4.垃圾处理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城区)≥95%,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农村) ≥90%。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城区)≥95%,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农村) ≥90%。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分类办 |
5.污水处理 |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建成区达到85%。 |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建成区达到85%。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
6.厕所 | 建成区三类以上公厕比例≥8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0%。 | 建成区三类以上公厕比例≥8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0%。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 |
7.绿地 |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6平方米。 |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6平方米。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8.住房 | 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5平方米。 | 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5平方米。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住建局 |
9.体育设施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10.社会保障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人力社保局 |
11.养老 | 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 | 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民政局 |
12.就业 |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人力社保局 |
13.文化教育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教育局 |
六、健康人群 | 1.健康素养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本省平均水平,并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争取高于本省平均水平20%,至少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
2.成人吸烟率 | 成人吸烟率低于本省平均水平,并在原有基础上有所降低。 | 成人吸烟率控制在本省平均水平线以下,争取比本省平均水平低20%。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卫生健康局 |
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高于本省平均水平,并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32%以上。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4.学生体质 健康 | 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标准。 | 95%以上的中小学生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 2021年10月底前 | 市教育局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印发
乐政办发〔2021〕12号关于印发《乐清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