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乐清市2020学年校本研修先进单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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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研训〔2021〕329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校本研修工作指导意见》(浙师训〔2019〕66号)、《关于做好乐清市2020学年校本研修考核工作的通知》(乐研训〔2021〕295号)文件精神,我市于2021年6月18日至6月25日组织校本研修考评组对全市具备校本研修资格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本研修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经考核评估,评选出乐清中学等49所中小学、幼儿园为乐清市2020学年校本研修先进单位(名单见附件)。 希获评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为提高我市校本研修整体水平发挥先进引领作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转变观念,务实创新,扎实有效开展校本研修工作,力争取得新的进步,实现新的发展。 附件:乐清市2020学年校本研修先进单位名单 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2021年7月1日 附件: 乐清市2020学年校本研修先进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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