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的通 知
时间: 2021- 07- 12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科 字体:[ ]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直属有关单位,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广大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中央、浙江省、温州市的相关工作部署,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联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突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注重陶冶情操,积极弘扬主旋律,丰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内容,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追求和远大的人生志向。

二、题材范围

重点征集符合以下五方面主题的原创优秀童谣:

1.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内涵,引导未成年人有理想、讲文明、守道德。

2. 围绕“中国梦”宣传教育,激励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

3. 围绕中华传统美德和礼仪礼节教育,倡导未成年人勤俭节约、诚信友善、敬老孝亲。

4. 围绕“文明好习惯养成”主题,聚焦日常生活文明细节,倡导“垃圾分类”“文明出行”“文明就餐”“公筷公勺”“文明排队”“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大手拉小手,同做文明乐清人。

5. 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童心向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从小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做新时代好少年、争当时代新人。

童谣可以是新近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的或已在当地广为传诵经整理的原创作品(限乐清区域范围内)。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

已获前几届全国、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优秀童谣奖项的作品不再推荐。

三、活动步骤

1. 征集创作。根据作者年龄,作品分成年人组和未成年人组进行征集。2021年7月至8月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活动,鼓励少年儿童参与创作。

2. 申报方式。童谣征集可由各乡镇(街道)、单位统一推荐,也可个人报名参评,8月20日前同时报送作品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作品必须注明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单位、职业或学校、年级。学校为报送单位的交市教育局,各乡镇(街道)或个人为报送单位的交市文联。

报送地址一: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公安东路104号A505学生科办公室),联系人:连梓宇,联系电话:61526715,邮箱:yishu51314297@126.com。

报送地址二:乐清市文联(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A328),联系人:赵素丹,联系电话:61880358,邮箱:13708022@qq.com。

3. 专家评审。8月下旬,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联组织专家组评选,并按组别确定获奖作品,同步推荐参加温州市级评选。

4. 宣传推广。组织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在节假日期间,结合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和“春泥计划”工作,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优秀童谣传唱,开展优秀童谣节目展播。

四、具体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征集推荐优秀童谣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鼓励广大教师、家长和儿童作家特别是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努力提供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引导未成年人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代新人。

2. 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做出周密安排,认真抓好落实,严把推荐作品和作者身份的审核关。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本地征集童谣的发动、宣传和报送工作。获奖优秀童谣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严禁作品抄袭,严禁一稿多投,严禁弄虚作假。成人作者身份必须是乐清市户籍范围内。

3. 营造浓厚氛围。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广泛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同时要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大对开展优秀童谣传唱、优秀童谣展播、优秀童谣节目展演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努力提高活动知晓率,扩大活动的影响面。

附件1:乐清市2021年优秀童谣推荐表(成年人组).doc

附件2:乐清市2021年优秀童谣推荐表(未成年人组).doc

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7月9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