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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7- 13 09 : 19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市机关有关单位,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市全民免疫屏障,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养老院、学校、宾馆、酒店等重点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文化体育及娱乐休闲等人员集聚场所以及各居住小区(村居)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入口位于健康码下方),对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采用乐闪通扫码登记,并劝导其及时接种。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督执法的同时要对从业人员查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如发现未接种人员,执法人员要按照“应种尽种”的原则督促其尽快接种,同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形成闭环管理。

三、大型会议等聚集性活动主办方应查验参加人员疫苗接种记录,实行疫苗接种准入制。未接种疫苗人员不宜参加活动,如参加活动的要持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封闭性较强的酒吧、KTV、电影院、浴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对18周岁以上人员要强化“二码联查”和乐闪通扫码登记,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宜入内消费。

五、大数据中心要每日对乐闪通扫码登记的新冠疫苗未接种人员信息按乡镇进行分类统计,数据上报市防控办。

市防控办每日将信息分发至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对信息进一步核实并及时动员接种。

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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