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1年第二季度)
|
||||||||||||||
一、监测情况 乐清市共有1个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淡溪水库,属地表水水源(湖库型)。 (一)监测点位 淡溪水库在取水口周边100米处(南面)及水库北面按监测规范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均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按照环保部《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环办函〔2012〕1266号)要求,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同时增加水库特征因子叶绿素a、透明度,共64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1年第二季度开展监测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如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标准评价,该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也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附表 2020年第二季度乐清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