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关于征求《2021年乐清市酸化耕地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2021年乐清市酸化耕地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意见的函 |
|||||||||||||||||||||||||||||||||||||||||||||||||||||||||||||||||||||||||||||||||||||||||||||||||||||||||||||||||||||||||||||||||||||||||||||||||||||||
根据《2021年浙江省酸化耕地治理与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乐清市及,我局制定《2021年乐清市酸化耕地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修改意见及联系方式至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至7月27日。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 0577-61889279。 附件:2021年乐清市酸化耕地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6日 2021年乐清市酸化耕地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意见征求稿) 据统计,2019年乐清市粮食种植面积30.38万亩,蔬菜10.69万亩、果树10万亩、茶叶2.5万亩、中草药材1.22万亩、花卉苗木1.06万亩。 我市土壤主要由红壤、黄壤、潮土、盐土、水稻土、酸性紫色土、山地草甸土等七大土类组成,其中红壤土类、水稻土土类面积分别占64.7%和21.33%。我市耕地土壤调查表明,高达90%的农田土壤均发生不同程度的酸化现象,与上世纪80年代第二次土壤普查相比较,平均pH值下降0.5-1.3个单位。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在认真总结2020年我市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实施和技术实践的基础上,继续深化酸化耕地治理工作,以耕地酸化严重区域和主要种植作物为重点,建立耕地土壤酸化综合治理示范区,集中试验示范农艺与生物综合技术模式,并积极依托经营主体,加强辐射引领带动作用,统筹兼顾其它面上耕地的酸化治理,做到点面结合,多技术集成,多途径缓解、全方位遏制全市耕地酸化进程,有效提升耕地质量,强化耕地增产保供能力,促进粮食高产稳产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2020年开始,全市开展酸化耕地治理4万亩,其中水稻土31152亩,红壤8848亩,建立酸化耕地综合治理示范区9100亩;力争通过连续4-5年的治理,酸化耕地土壤pH值平均增加0.5个单位,项目区内耕地质量提升0.5个等级。 2021年,选择项目区内水稻土、红壤酸化相对比较严重的农田,以水稻、菜瓜果、果树、茶叶等主要作物为重点,开展土壤酸化治理。全市建立水稻土集中连片千亩以上酸化耕地综合治理示范区1个,建立水稻、菜瓜果、果树、茶叶等种植区酸化耕地综合治理示范区100个,其中水稻要求连片面积100亩以上,菜瓜果、果树、茶叶等要求连片面积30亩以上。示范区内开展土壤酸化相关试验,示范应用酸化耕地治理综合技术模式2-3个。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综合治理示范区 根据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作物种类特点,在土壤酸化较为严重的区域,选择水稻、菜瓜果(葡萄)、果树、茶叶等主要作物种植农田为重点,建立核心示范区“1+100”,面积9100亩,其中:水稻土酸化治理集中连片1千亩以上综合治理示范区1个,面积1023亩;其他水稻土、红壤土壤酸化综合治理示范区100个,面积8027亩。综合治理示范区要求农田集中连片、责任主体明确、主推技术综合,并设立标志牌等。积极发挥示范区在在全市酸化土壤治理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做到点面结合,全面实施土壤酸化治理工作。 (二)示范应用技术措施 以解决土壤强酸性问题为导向,针对不同土壤酸化程度,因地制宜地开展集成土壤酸化预防与治理于一体、农艺与生物技术相结合的技术措施示范应用,统筹土、肥、水等要素,兼顾种植制度、灌溉制度和施肥制度,初步探索形成适宜项目区的酸化耕地综合防治技术模式,切实治理土壤酸化,提升耕地质量。具体技术措施有:按照《石灰质改良酸化土壤技术规范》(NY/T 3443-2019),选择石灰质物质,合理确定pH值提升目标、施用量和施用频度,快速提升土壤pH值,有效遏制土壤酸化;通过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和施用有机肥、深翻耕土壤多途径提升耕地土壤酸缓冲容量和地力水平,提升耕地土壤长期抗酸化能力;实施稻菜轮作等种植制度,采取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施用,合理利用碱性化肥和微生物土壤修复产品,提高酸化土壤pH值。针对全市土壤酸化的具体情况,突出做好不同技术措施的有机融合,不同技术措施的效果对比,边示范,边应用,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适宜全市推广应用的土壤酸化治理技术措施。 (三)精心组织项目实施 在我市酸化较为严重的区域,以水稻、菜瓜果、果树、茶叶等主要作物为重点,建好土壤酸化综合治理示范区。委托高校科研院所或技术单位设计酸化技术试验,并做好试验的落实和实施。以公开招投标方式采购土壤调理剂和专业服务,并确保物资按照技术要求施用入田。水稻土综合治理示范区物资和施用技术 ,由中标方根据招标方的技术要求具体实施,经农户、所在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市农业农村局。菜瓜果、果树、茶叶综合治理示范区技术施用,由实施业主(农户)向所在镇(街)提出申请实施,由镇(街)组织实地初验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土壤调理剂(石灰)和专业服务之外的其他措施原则上在实施完成后,由实施业主(农户)报所在镇(街)汇总后,由农业农村局联合镇(街)共同组织现场验收后下达资金。试验实施、土壤采样、调查、监测、耕地地力评价、效果评估、成果总结开发等由农业农村局委托高校科研院所设计、实施。项目完成后,农业农村局及时对项目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价,并做好总结,整理和开发成果。 (四)加强实施效果监测 项目区按500-1000亩采集1个土样的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前、后土壤样品采集,完成采样80个以上;完成土壤pH、有机质、土壤理化性状变化等耕地质量数据的分析,对酸化耕地治理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市耕地土壤酸化数据库,为科学评价项目实施效果提供依据。 (五)创新工作推进机制 主要依托实施意愿较高、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建立示范区,落实试验。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好相关物资的采购、施用和验收工作。提升项目实施的技术含量,争取与浙江大学合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项目实施实际情况,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真正发挥好资金作用。充分发挥全市基层农技人员的技术储备和工作积极性,大力利用相关社会服务团体的资源、技术等优势,积极创新,建立高效务实的工作推进机制。 四、技术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规模 确定治理区范围:划定淡溪镇、柳市镇、北白象镇、白石街道、石帆街道、清江镇、南岳镇、天成街道、岭底乡、芙蓉镇、大荆镇、虹桥镇、雁荡镇等13个乡镇中pH值小于5.5的强酸性土壤或pH下降较快的区域为我市酸化治理项目区,面积4万亩(附件2)。 2021年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在淡溪镇桥底垟片(里岙、桥外、桥底、潭头)建立水稻土酸化治理集中连片千亩以上综合治理示范区,面积1023亩;在柳市镇、北白象镇、白石街道、石帆街道、清江镇、南岳镇、天成街道、岭底乡、芙蓉镇、淡溪镇、大荆镇、虹桥镇、雁荡镇等建立水稻、菜瓜果、果树、茶叶等综合治理示范区100个,101个核心示范方合计面积9100亩。在综合治理示范区内建立酸化治理技术试验区25亩,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技术新模式、新途径、新产品试验。 开展土壤采样、监测、耕地地力调查:在项目区内按500-1000亩采集1个土样的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前、后土壤样品采集,采样80个以上;完成土壤pH、有机质、土壤理化性状变化等耕地质量数据的分析。 (二)综合技术模式 通过示范推广耕地酸化治理的“控源、扩容、阻控”等综合技术模式,消除影响土壤持续高效利用的地力障碍因子,提高农作物产量与品质。水稻土酸化综合治理示范区集成石灰性物质精准施用及(冬)翻耕、秸秆还田土壤酸缓冲容量和地力提升、减量施肥阻控酸化等土壤酸化治理集成技术。菜瓜果地土壤酸化综合治理示范区集成具有修复土壤酸化、平衡中微量元素营养和控制土传病等多功能的环境友好型土壤酸化改良剂、硅钙镁型碱性肥料降酸增钙技术、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菌剂治酸技术。果园、茶园土壤酸化综合治理示范区集成水果减量增效施肥控酸模式、硅钙镁型碱性肥料降酸增钙和有机肥料降酸技术。 (三)实施主体和方式 项目实施以市农业农村局和镇(街)为管理主体,其中: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订,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负责综合治理示范区的布局和设计,开展治理技术模式实施示范;负责酸化治理综合治理示范区的验收;负责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酸化技术试验,做好试验落实;负责项目实施所需物资和专业服务的采购;负责项目实施的宣传和组织技术培训等。 镇(街)负责本辖区内各类综合治理示范区的申报和验收;负责对本辖区内物资施用进行现场指导和督查,确保物资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下田;协助农业农村局落实酸化治理技术试验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实施的资金管理、拨付和资金使用监督。 (四)实施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1年6月至2021年7月底,制订2021年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底,技术支撑、物资和专业技术服务的采购; 第三阶段: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底,镇(街)上报综合治理示范区。 第四阶段: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底,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措施的实施到位,土壤酸化综合治理示范区建立;土壤采样调查、检测;试验落实,耕地地力调查调查完成。 第五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综合治理示范区的改良措施的到位;组织技术措施的落实和验收。 第六阶段: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综合治理示范区和试验的完成,采购和补助资金的拨付和下达,项目总结与验收,酸化耕地土壤成效总结和评价。 (五)项目实施效益 1、构建水稻、菜瓜果、果树、茶叶土壤酸化治理综合技术模式2-3个,初步形成适宜我市的酸化耕地综合治理技术规程。 2、治理区4万亩,其中综合治理示范区9100亩,通过连续3-4年的治理,酸化耕地土壤pH平均增加0.5个单位,耕地质量提升0.5个等级,耕地土壤酸化因子基本消除或消减;核心示范区实施后产能提升10%,治理区域酸化耕地土壤pH和耕地质量等级提升。 3、培育、培训水稻专业合作社50个,瓜果茶种植大户 50个,提高土壤酸化治理技术和能力。 五、资金使用范围及方式 (一)资金使用范围 1、土壤调理剂购买及专业服务费252万元。土壤调理剂购买费是指含土壤调理剂、石灰、硅钙镁钾肥、钙镁磷肥、有机肥、绿肥种子等物资的采购费用,专业化服务费是指水稻土综合治理示范区调理剂等专业施用服务费用;以公开招投标方式采购土壤调理剂和专业服务。 2、综合治理示范区翻耕补助80万。水稻综合治理示范区,在土壤调理剂施用完成后,由农户自行组织深翻耕,将土壤调理剂均匀入土;红壤茶果综合治理示范区,由农户自行施用改良剂、并组织翻耕入土。经验收后,每亩给予100元的补助。 3、技术支撑和研究55万元。开展酸化技术研发与试验;组织开展土壤采样监测,耕地地力调查,酸化项目效果评估和成果总结等。 4、技术培训、会议、标识牌制作、监理、宣传及其他等13万。监理费是指水稻土核心示范区的调理剂的到位和专业施用入田的监理费用,安排技术培训120人、示范方和试验标识牌子10个,预计项目年度总结、评审会议2次。 (二)中央财政资金测算
(三)资金使用方式 1、土壤调理剂购买费和专业服务费的支付。我市以公开招投标方式采购土壤调理剂和专业服务费。中标单位按照采购合同的规定和农业农村局的技术要求,完成物资调运到位和所有物资入田。完成后,由中标单位整理好资料、台账,提出验收申请,经农户确认(包括施用面积和物资品牌、数量等)、镇(街)审核和农业农村局同意。验收通过后支付物资购买费和专业服务费。 2、监理费支付。按照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完成约定内容后予以拨付。 3、翻耕、物资施用补助,亩补助资金100元。 翻耕补助资金支付。水稻土综合治理示范区种植大户为单位实施翻耕,通过乡镇和农业农村局和镇(街)共同验收后予以文件下达。 物资施用和翻耕入土补助费支付。菜瓜果地、果园和茶园等综合治理示范区内的实施业主,按照技术和时间要求完成物资的施用入田,并通过所在镇(街)验收后予以文件下达。 4、技术支撑和研究资金支付。农业农村局委托高校、科研院所设计酸化技术试验,并协助其落实;支撑单位完成试验、土壤采样、监测以及耕地地力等级调查监测等后予以拨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镇(乡)、街道主要领导组成的酸化耕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郑济斌 副组长:周 信 张清华(市财政局) 李 建(淡溪镇) 成 员:李梦妮 赵丽芳 郑可仁 黄鹏武 邵德忠 吴鲁洁 黄向永 虞飞博 余科伦 吴朋喜 虞建宇 林龙银 周庆华 陈海峰 谢国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土壤肥料管理科,办公室主任李梦妮。 (二)加强技术服务指导 为确实加强我市酸化耕地治理技术研发和指导,联合浙江大学等科研技术单位,成立乐清市酸化耕地治理工作技术指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赵丽芳 顾问:卢升高(浙江大学教授) 成员:黄向永 虞飞博 吴朋喜 黄鹏武 邵德忠 卢启强 林龙银 技术指导小组在2020年酸化耕地治理技术实施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酸化治理技术发展现状,深入研发和集成适宜乐清示范推广的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产品,并积极引进社会技术服务单位,利用其资源、设备和技术优势,为酸化治理项目服务。关键农时,技术指导小组将组织农技专家深入田间地头,采取进村入户、蹲点包片等形式,指导实施主体落实酸化防治技术措施;适时召开研讨会、观摩会,宣传展示项目实施的成效。 (三)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项目跟踪监督,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技术措施落实和项目效果等情况。切实强化项目实施的管理,项目所需物资和专业技术服务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核心示范区建设中涉及的物资施用、翻耕等环节,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并切实做好验收等工作;要发挥监理单位的专业优势,加强项目实施现场监理。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农[2019]48号),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附件: 1.乐清市酸化耕地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核心示范区标识牌 2.2021年乐清市酸化治理区面积分布(亩) 3.2021年乐清市酸化综合治理示范区申报表
附件1 乐清市酸化耕地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核心示范区标识牌
注:1.标牌尺寸5米×3米,彩喷,铁架。 2.标牌底色、背景图案、字体大小和颜色由各县自行确
附件2 2021年乐清市酸化治理区面积分布(亩)
附件3 2021年乐清市酸化综合治理示范区申报表
|
征集调查结果:
http://www.yueqing.gov.cn/art/2021/8/20/art_1683457_59168888.html
征集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1-07-16 15:10:24 | 截止日期: 2021-07-27 15:1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