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宗号L223 国民党乐清县政府 全宗指南 1902~1949年

发布日期:2021-07-19 14:00    浏览次数:    来源:乐清市    字体:[ ]

(一)全宗来源简况

223宗的立档单位有:国民党乐清县政府的建设科、民政科、教育科、军事科、盐场、警察局、兵役科、社会科、合作金库等单位和各区、乡(镇)。

该全宗档案共有102目14726卷,形成年代为1902年至1949年。1983年9月从县公安局移交本馆。

(二)档案内容与成分介绍

1、1目、77目、78目系乐清县警察局关于逮捕、审讯共产党地下党员的案件、内部人事任免、职员名册简历,其下属情报组搜集的共产党、游击队情报及进行破坏活动的计划,受理的各种民事案件、各区警察所拘留人犯名册、枪械登记表、警察局工作计划、警员奖惩办法、警校学生名册。

2、2目仅1卷,系乐清地方法院审理程庆松等5人案件。

3、3目、5目系国民党县政府关于行政会议记录、年度中心工作报告、施政纲领、政绩比较表、历任县长旧案交代、县长铨叙考绩、历任县长移交清册,各部门职员审查表、名册、人事任免,区、乡(镇)上报的会议记录、工作计划。

4、4目系各群众团体关于组织实施办法、会议记录。

5、6目、9目系财政税务档案,有国民党县政府的会计账单、历任会计移交清册,还有征稽处有关税收、公债发行、资产管理文件及各学校经费支出情况等。

6、7目系田赋粮管处的田赋册、各种田赋报表。据223-7-129卷档案记载:1947年2月1日午夜,设在乐成镇中心小学内的田赋粮管处的管卷室失火,烧毁档案1300多卷。

7、8目系地籍管理处的有关组织规程、土地管理办法、地权纠纷、佃业仲裁、地籍整理计划。

8、10-12目系国民党乐清县自卫大队、国民兵团、区乡联防队等各种反动武装组织的名册、经费、军需供应、枪枝弹药登记、反动军官证件。

9、13目系各区长、指导员奖惩条例、移交清单、职员任免、各种会议记录及保、甲长名册。

10、14-71目分别系全县58个乡镇的职员任免、保甲长选举、乡民代表会议情况、乡保长被指控等内容。

11、72-75目系盐业管理处、长林盐场有关盐业生产管理办法、盐警名册、人员任免调动、制盐技术改良、盐坦修筑、移交清册及下属各盐务所关于场产、人员管理、盐产销情况的报告。

12、79目、80目分别系国民党乐清地方法院、检察院档案。

13、81目、82目、85目系兵役科关于乡镇兵役工作情况、新兵名册、征兵实施要则、各乡镇出征军人调查。

14、83目、84目系民政科关于阵亡将士抚恤、逃兵案处理。

15、86目系教育科关于全县各中小学教育实施计划,部分年份教员、学生名册、学籍簿,同学录,校长委任令,各任校长移交的教育方面文件,有关乡保小学关于校产纠纷、校名更改等。

16、87目、88目分别是文化、卫生方面的案卷。

17、89目系参议会关于选举工作、组织规定、各次参议会记录。

18、90目系国大选举材料。

19、91目-97目系建设科文件,分别是各业合作社、商业(商会)、工矿、交通、水利、农(林)业、渔业生产等方面的来往文件。其中223-95-291存有卓南乡修筑天门石砟图,该图反映了南閣村古村貌。

20、98目记载了日军侵略乐清损失情况调查、归国侨民和外国人政策、战后救济等行政事务文件;保管了光绪和宣统的田契(档号223-98-611)。

21、99目系民政科关于户口调查办法、户口册、人口统计报表。

22、100目系救济人员名册、救济款物发放等。

23、101目、102目分别是关于乡保甲组织、政府机关和学校、团体人员名单。

24、103目系全县地籍图2074张(缺大荆片区,清江区仅清江乡有图)。

(三)检索查阅注意事项

该全宗检索工具有案卷级纸质目录、案卷级电子目录。根据《档案法》规定,分批于1988年1月、1988年4月、1988年12月、1989年5月向社会开放,其中115卷暂缓开放。这部分档案破损情况严重,虫蛀较多,特别是90目至98目。

2000年止,我馆对部分破损档案进行了修复、裱糊。

2019年,利用该全宗民国时期图、证、表等档案编撰出版了《民国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