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一期柳市镇华东村拆迁安置用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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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要求批复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一期柳市镇华东村拆迁安置用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收悉(柳政〔2021〕56号)。经研究,同意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一期柳市镇华东村拆迁安置用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能及时做好相关拆迁政策的推进工作,有利于S2线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一期柳市镇华东村拆迁安置用地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于乐清市柳市镇华东村。 五、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拟建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一期华东村拆迁安置用地工程,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4.245亩,总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 六、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资金来源由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统筹。 请接文后,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