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心中的英雄”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1- 08- 31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科 字体:[ ]

乐组委〔2021〕9号

各学区,各中小学: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以‘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大无畏气概,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一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旗帜下,一代代中国青年把青春奋斗融入党和人民事业,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先锋力量”。为进一步在青少年中营造学习英雄、崇尚英雄,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期望的浓厚氛围,现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我心中的英雄”主题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日起至9月20日。

二、征文主题

征文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为主要线索,涵盖中华民族历史上的英雄故事,以“我心中的英雄”为主题,突出人物主体,书写英雄故事,唱响英雄赞歌,传承红色基因,传递精神力量。“英雄”可以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各行各业的英雄模范人物,获得“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英雄模范、“七一勋章”获得者,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最美奋斗者、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改革先锋等;可以是默默无闻的普通人、身边好人、平民英雄等,也可以是中华历史人物。通过讴歌英雄人物,弘扬中国精神,赓续精神血脉。

三、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突出人物主体。突出人物故事、人物事迹、人物精神,见人见事见精神。

3.内容真实准确。要求人物真实、故事真实、情感真实,史料准确。

4.题目自拟,题材不限,鼓励体裁形式创新,字数适当,小学组600-1000字、初中组和高中组1000-1500字。

5.为保证作品质量,作品经老师指导后进行投稿,并在文中注明指导老师的姓名和单位、职务等信息。文章可配发相关图片、视频。

6.作品须为作者原创、首发,投稿者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经选用作品的版权、使用权、最终解释权归“学习强国”浙江学习平台所有,严禁作品抄袭,严禁一稿多投,严禁弄虚作假。

四、投稿及方式

1.请各中小学校广泛动员组织中小学生投稿。

2.乐清市将于9月20日后组织优秀作品评选,同时推荐优秀作品给“学习强国”浙江学习平台。浙江学习平台开设专题择优展示,向总平台推荐刊登,并代表浙江参与全国“我心中的英雄”主题征文评选。

3.以压缩包的形式进行投稿,投稿文档备注: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学校、班级、姓名、指导老师。

4.请确认后进行投稿,切勿重复投稿,若出现重复稿件,已第一篇为准。

5.征稿邮箱:286011878@qq.com

6.联系电话:0577-62078666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每个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优秀指导师若干名。

乐清市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委会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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