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新动能工程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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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温委人办〔2021〕5 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推动人才工作赶超发展,现就开展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新动能工程师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新动能工程师”是温州市重点发展和培育新动能产业的中坚人才,主要指在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工程师创新服务中心等,下同)一线工作的工程师、程序员、设计师等。“新动能工程师”申请认定突破学历、职称等限制,以企业“实用”“管用”为主要目标,以相应岗位经历、年薪待遇和实际贡献为主要评价标准。主要分新引进和新培育两类。 (一)新引进类对象:为近两年(2019年6月1日后)首次受聘于温州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企业,引进前在温州市外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过工程、技术、研发、设计、会计等相关岗位主管职务2年以上,引进后担任用人单位技术主管以上职务、年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在10万元及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每年在温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申报时已在温工作3个月以上。 (二)新培育类对象:在温州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企业工作2年以上,目前担任用人单位技术主管以上职务、年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在10万元及以上,且近2年(2019年6月1日后)取得以下成果之一:(1)参与市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攻关(前三参与者);(2)作为原始申报人新取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3)为主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申报时,与用人单位还有存续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每年在温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一寸照片、申报书、用人单位推荐表、附件材料等。由企业(用人单位)开展内部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再登录“乐清市产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gyqypj.yueqing.gov.cn:8087/rc/Login.aspx#category=11)(账户名为企业18位统一信用代码,密码同亩产评价系统密码,一般为统一信用代码后6位)填报相关信息,相关信息须于8月18日(下周三)前申报完毕。 申报材料经市经信局形式审核通过后再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具体另行通知。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8月18日。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由企业(用人单位)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市人才办会同市经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提出推荐名单并上报温州市经信局。 申报人、推荐人和用人单位应当恪守诚信,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出具评估意见。 引进型人才申报认定时在申报单位全职工作应达到3个月及以上,工作满1年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以人才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累计情况-累计收入额”项目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等确定;超过3个月但未满1年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按“《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累计情况-累计收入额)/累计工作月数×12”计算。(扣缴申报表导出路径:自然人税务局(扣缴端)-查询统计-申报记录查询中明细查询) (二)初审。温州市委人才办会同温州市经信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提出参评对象名单。 (三)评审。温州市委人才办会同温州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参评对象进行集中评审,提出拟入选名单。 (四)发文。根据评审结果,温州市委人才办组织对拟入选人员进行政审。对政审期间反映的问题,由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最终入选名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五、支持措施 1.人才待遇。分别授予年薪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认定对象副高级、正高级“新动能工程师”称号,列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E类,分别享受“人才新政40条”企业类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同等政策待遇。入选者离开申报单位的,自离开之日起取消“新动能工程师”称号,不再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2.单位奖励。对认定为温州市正高级、副高级“新动能工程师”的,分别按每人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分2年发放。 六、其他事项 1.每名申报人只能选择一项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除外); 已入选或获得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ABC 类人才称号或荣誉的人才团队不再参评本次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除外)。 2.申报人在我市工作时间截至 6 月 1 日。 3.联系方式:乐清市经信局产业人才科陈地静,电话:62520008。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