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函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函 |
周庆城等代表: 你们向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要求对乐清东塔开展本体安全监测维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立项的议案》(第14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乐清东塔于1983年4月10日列为乐清第一批县保单位,1989年12月12日列为第三批省保单位,2013年3月5日晋升为第七批国保单位。东塔是具有明显特征的宋代砖塔,历经近千年,整体保存状况较好。由于地处于东塔公园之内,游客众多,塔周边时常有摆摊买卖,发现塔身处有设置香烛以及多处刻字痕迹,对塔身本体造成损伤。为更好对国保东塔进行保护,我局于今年3月份组织实施东塔护栏保护措施,对周边环境进行提升,4月份完成了护栏保护措施,有效杜绝了对东塔本体的人为干扰。同时,为及时监测东塔动态安全,加强了技防措施,安装了安防监控设备,接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控平台,实行实时监测。接下去我们将积极做好东塔保护的相关工作,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落实相关项目,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另外,由于东塔院不属于文保单位,地处国保乐清东塔的建设控制范围之内,相关建设活动需要逐级报备审批,我们将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力争政策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市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景艳,联系电话:13968785590。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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