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函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函 |
周胜海等委员: 你们在第十三届政协乐清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申报张淮南先生之墓和故居为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的提案 》(第5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张淮南先生之墓和故居坐落于北白象镇琯头村。根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流程,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需符合相关条件严格按照流程申报:1.省级文物部门有相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的通知文件;2.被推荐者产权清晰,产权方有明确申报文物保护单位的意向;3.产权方主动上报要求申报文物保护单位的报告给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文物专业部门进行历史、科学、艺术初步评估;5.文物专业部门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反馈信息给文物行政主管部门;6.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将情况上报乐清市文物保护委员会,由乐清市文物保护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员对文物专业部门初步的评估意见进行综合评估,并做出是否符合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准的意见;7.乐清市文物保护委员会将专家组意见书上报市长办公会议进行讨论,最终确定是否列入上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8.乐清市人民政府发文上报省级部门。 张淮南墓,1999年2月被列为乐清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4年6月公布为乐清市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5月在乐清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登录。目前,张淮南墓“四有”工作基本完成,文物四有档案已完成编制。保护碑已于2010年2月竖立,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布了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以该墓围墙内为界,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10米为界。张淮南墓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后,按照文物属地管理责任,日常安全保卫由北白象镇、琯头村和张淮南后裔负责。 2019年11月,我局组织专门力量实地踏勘,提前编制了张淮南墓的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材料。2020年8月,邀请省专家组对该墓进行了详细调查,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2021年5月,省文物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我局已按照申报要求和流程将张淮南墓申报省级文保单位的相关材料送到浙江省文物局,后续省文物局会组织专家开展评定工作。另张淮南先生故居产权户数多,情况较复杂,若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后一律不允许拆建且故居四周要划定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不能擅自建设等,所以需要所有产权人一致同意后,我局再积极申报张淮南故居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感谢你们对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市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景艳,联系电话:13968785590)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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