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清市工业企业“碳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等3个“碳均论英雄”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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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统筹推动我市低碳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低碳化发展,系统化体系化推动“碳均论英雄”改革,根据《中共乐清市委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碳均论英雄”改革推动低碳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低碳化发展的意见(试行)》(乐委发〔2021〕62 号)文件精神,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将《乐清市工业企业“碳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实施办法》《乐清市工业企业“碳均论英雄”优惠政策》《乐清市零碳工厂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乐清市工业企业“碳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实施办法 2.乐清市工业企业“碳均论英雄”优惠政策 3.乐清市零碳工厂评价办法(试行) 乐清市“碳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1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碳均办〔2021〕1号关于印发《乐清市工业企业“碳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等3个“碳均论英雄”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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