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永贤、叶珠凤坐落于乐清市翁垟街道北街村的《地号48-34-269,》证书的遗失声明
陈永贤、叶珠凤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翁垟街道北街村, 证号为地号48-34-269,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永贤、叶珠凤
20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