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三改工程(大门大桥二期K0+000~K2+221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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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铁路建设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三改工程(大门大桥二期K0+000~K2+221段)初步设计的报告》收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0〕103号文件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和有关部门意见,对初设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三改工程(大门大桥二期K0+000~K2+221段)概算进行了审定。经研究,原则同意,根据我局会议纪要〔2020〕30号文件及会议审查情况,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 项目起点位于翁垟街道南阳路和大门大桥一期交叉口(桩号K0+000),往北延伸至三屿村附近,终点接已建河汇桥(桩号K2+221),沿线与多条村道相交,路线全长2.221公里。 该项目在原土地红线范围内改建,无新增建设用地。 二、建设规模、标准及内容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中提出的规模、标准及内容。 (一)建设规模及标准 本次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三改工程(大门大桥二期K0+000~K2+221段),道路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为翁垟街道南阳路和大门大桥一期交叉口(桩号K0+000),路线向东北方向,途径乐清市第四中学、塘下村,沿线分别与航沿路、府前路、镇北大街、发展路等道路相交,再往正北方向北上,途经三盐村、三屿村,分别与繁荣路、万柳线、兴茂北路等道路相交,终点止于已建河汇桥(桩号K2+221),道路总长 2221m。 现状道路宽度 24.5m,改建后路基宽度32m,路基横断面为32m=0.75m土路肩+2.25m路侧带+2.0m硬路肩(含路缘带)+2×3.75m行车道+0.5m路缘带+6.0m中央绿化带+0.5m 路缘带+2×3.75m 行车道+2.0m 硬路肩(含路缘带)+2.25m 路侧带+0.75m 土路肩,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顾市政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二)建设内容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临时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三、道路工程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中提出的方案。 (一)路基工程 本工程路基填筑材料为宕渣填料,路基压实度视填料及不同粒径而确定。对于粒径大于4cm的石料含量占填料 30%以下的细粒土,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的压实度作为控制指标;对于粒径大于4cm的石料含量占填料 30%以上宕渣,采用固体体积率作为压实度控制指标。路基填料优先选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作为填料,分层最大压实厚度为 25cm。地基表面应碾压密实,在一般土质路段,公路基地的压实度(重型)不应小于 90%。 (二)路面工程 行车道路面结构采用面层为5cmSBS改性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型)+7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型), 基层为32cm水泥稳定碎石(水泥剂量5%,无侧限抗压强度 3.0~4.0MPa)+18cm水泥稳定碎石(水泥剂量3%,无侧限抗压强度2.5~3.0MPa)+宕渣路基。路面基层顶面撒透层油,设置封层,沥青面层间设粘层。 四、桥梁、涵洞工程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中提出的建设方案。 本工程共设桥梁3座,共长112.1m;其中中桥2座,共长90.1m,小桥1座,共长22.1m。 (一)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二)设计洪水频率:p=1/50,本次涉及河道均无通航要求,梁底控制标高为4.33m。 (三)断面型式:0.5m(防撞护栏)+3.0m(路侧带)+2.0m(硬路肩)+2×3.75m(车行道)+0.5m(路缘带)+6.0m(中分带)+0.5m(路缘带)+2×3.75m(车行道)+2.0m(硬路肩)+3.0m(路侧带)+0.5m(防撞护栏)=33.0m。 (四)桥涵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中提出的桥梁结构设计方案。 塘下1号桥桥梁总体构造:桥梁中心桩号为:K0+217,右偏角 90°,桥梁全长36.04m。上部结构采用3×10m先简支后连续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3跨一联,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 塘下2号桥桥梁总体构造:桥梁中心桩号为:K0+793,右偏角 95°,桥梁全长22.06m。上部结构采用1×16m简支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台。 白蒲河桥桥梁总体构造:桥梁中心桩号为:K1+374,右偏角 90°,桥梁全长54.04m。上部结构采用3×16m先简支后连续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3跨一联,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 工程全线经过的渠道上共设钢筋砼圆管涵6道,共长103.5m。 五、道路交叉口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提出的建设方案。建议综合考虑道路交叉口的安全规范要求,优化交叉口设计。 六、路基路面排水设计及管线综合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提出的建设方案。 七、道路交通安全、环保、水土保持 按规范要求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完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和相关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 八、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119.1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474.66万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拆迁安置费)213.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98.93万元,预备费434.25万元(具体详见附件:总概算表)。资金来源:按温政办〔2012〕81号文件规定,由温州铁投集团落实资金。 九、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十、其他 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深化施工图各专业设计内容。 1、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2、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3、希接文后,严格按照乐委发〔2011〕96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结)算及财务管理的规定》文件的有关规定,从紧控制造价,抓紧工程实施。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