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公立医院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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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你们《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公立医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收悉。现根据你单位报送的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它报批材料,经研究,原则同意。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是加快提升乐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激活乐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乐清医疗服务体系,以提升乐清医疗综合服务能力和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的需要;是加快乐清婴幼儿照护服务多元供给体系建设,提高乐清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的需要。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公立医院改造提升工程 三、项目选址 本项目包括人民医院综合服务中心工程、乐清市中医院门诊延伸工程、乐清市妇幼保健院医技大楼新建工程、乐清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站建设工程与乐清市第五人民医院外立面改造五个工程,其中人民医院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选址于乐清市城南街道清远路电信地块;乐清市中医院门诊延伸工程位于乐清市建设东路206号;乐清市妇幼保健院医技大楼新建工程选址于乐清市城东街道晨曦路105号;乐清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站建设工程选址于乐清市各区域统一建设托幼机构;乐清市第五人民医院外立面改造工程选址于温州市乐清市大荆镇小荆路27号。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1668平方米,立面改造面积为34625平方米(具体规模详见附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土建、二次装修、安装、设备与总图工程及改造建筑的外立面装饰等。 附表: 五、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49332万元。资金来源:乐清市财政统筹解决。 六、招标投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有关规定,开展招投标的工作。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