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域使用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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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下例拟变更海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日(自2021年9月27日)起,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514;邮编:310007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东路98号;电话:0577-61603208;邮编:325600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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