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4/2021-189004 |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9-07 15 : 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内设机构(水环境科) | 机构简称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内设机构(水环境科) |
责任人 | 陈鹏 | 联系方式 | 0577-62579091 |
机构职能 | |||
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水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全市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重点海域生态环境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海洋生态环境调查评价、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监督协调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废弃物海洋倾倒等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乐清市五水共治建设美丽乐清水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