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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 2021- 09- 08 信息来源: 普通教育科 字体:[ ]

各学区,各小学、初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教〔2021〕4号)等文件精神,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确保“双减”工作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校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督查内容

(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严格规范教材使用,积极推进幼小、小初有效科学衔接。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招生审核录取、均衡分班、学籍管理等工作。严禁学校或教师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培训中心)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和双休日组织学生补课。

(二)加强作业管理评价。严格落实分学段作业总量控制要求,建立以学校、年级组(备课组)长和班主任为核心的作业统筹机制,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小学低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按中等水平学生完成时间计算,小学中高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七、八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初中九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2小时。加强作业设计培训与研究,定期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

(三)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实行作息时间公开,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安排,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小学、中学早上上课时间一般分别不早于8:30和8:00。初中晚自习服务因地制宜开设,非寄宿制初中学生在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并允许学生早退。寄宿制小学、初中学校晚熄灯作息时间一般分别不迟于21:00、21:30,并严格按规定的睡眠时间设定起床时间。各校应当按以上底线要求并根据季节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作息时间。

(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加强素养课堂研究,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推进与完善“学为中心”课堂评价标准的应用,支持师生利用智能教学助手,组织开展拓展学习和深度学习,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效率。落实“双减增效”要求,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五)完善考查考试评价工作。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除国家、省、 市、县组织的学业质量监测外,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中小学生学业评价严格实行等第制。加强命题研究和管理,坚持以学定考,不出偏题、怪题、超标难题,积极探索建立以校为本、基于过程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完善德智体美劳等过程性评价办法。

(六)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学校要制定“一校一策”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在校内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机关(企事业)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要采取“基本服务+拓展服务”模式,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设科普、阅读、艺术等个性化课程。

三、督查程序与时间

(一)学校自查。学校对照有关文件,认真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时间:2021年9月起。

(二)学区复查。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由学区组织检查组,通过听取校长汇报、师生访谈、查看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所辖中小学进行复查,最终形成本学区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复查报告。复查时间:2021年10月。

(三)乐清市级督查。在学区复查后,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按照一定比例对全市中小学进行抽样督查,根据抽查情况形成我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督查意见。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市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卓赛龙任组长,刘衡山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各教育学区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笃海为主任。

(二)各中小学校要正确认识“双减”背景下规范办学行为的目的和意义,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对照相关文件自查自纠,立查立改,整改提高。要结合我市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的相关规定,探索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效办法,加大管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三)各检查组要采取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电话访谈、随堂听课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复查。尤其要加强对热点学校与问题反映较多的学校的检查,精准把握区域内学生课业负担情况,坚决纠正或查处违规行为。

(四)本次专项督查情况将作为年度学校和校长绩效考核、教育教学年度综合评价赋分的重要依据。各学校于2021年9月底前将自查报告送交学区汇总,各学区于2021年10月底前将各学校的自查报告、复查报告报送市教育局普教科。联系人:黄正森;电话:61526706;邮箱:jyjpjk12345@163.com。

 附件1  乐清市XX学校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自查报告.doc

 附件2  乐清市XX学校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自查表.doc

 附件3  乐清市XX学区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督查表.doc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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