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2/2022-200613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12 14 : 32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推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全力助推乐清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样本。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建立完善重要政策文件数据库,系统清理、实时更新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市政府网站设立规划专题,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并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历史规划。积极打造政务公开阳光通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

(二)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188件,予以公开121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47件,不予处理7件,其他处理0件,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1件,并在依申请公开中完善以下三点。

1.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编制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计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更好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完善依申请公开联合会商机制,有效应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依申请公开信访化等重点难点问题。

3.推动依申请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则,统一审理标准,明确审理重点,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和层级监督功能,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推动已经发生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推进诉源治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加强属地管理、条线管理,对管理不善、无力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实施关停。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加大政务新媒体对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等政府权威信息的推送力度,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风险识别和实时监测,实现权威发布、精准回应、利企便民。

(四)平台建设情况。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在线咨询等工作,方便人民群众进行咨询及问题投诉。同时,持续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优化调整,强化对已经制定发布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应用和监督,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内容的直接对应发布,跟踪评价标准目录实施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以“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做到机构、人员和任务落实到位,并加强宣传力度,方便群众获取本局政府公开信息。同时,建立和完善了政务信息发布事前审查、审批机制,分别由不同科室严格把关,落实了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了各科室分工,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8

6

0

0

0

4

18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8

0

0

0

0

3

1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9

6

0

0

0

0

4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8

5

0

0

0

3

17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0

0

0

0

1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

(一)依申请公开件办理难度大。由于征地拆迁工作,以及个别信访户的出现,导致大量矛盾集中在依申请公开,因此办件难度加大,需要持续加强指导和监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手不足,不够专业,缺乏专职人员,导致个别信息未能第一时间进行更新、发错栏目。

2022年,本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加强领导。进一步重视该项工作,为该项工作提供各项支持。二是争取支持。继续加强单位内部科室之间的协同,配备专职人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局共收取5笔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共计620(陆佰贰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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