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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清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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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布。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乐清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57571222,电子邮件:yqcs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规范发布政务信息。充分利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主渠道,按照最新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本部门政务信息,2021年累计发文416个,主要包括部门规范性文件、财政专项资金、部门信息、人事任免等信息,其中:主动公开53个,依申请公开182个,不公开181个;其它类型文件(如,通知公告、两直资金、政策解读等文件)共公开63件。及时更新维护本单位机构设置、领导名单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明确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分类、编排体系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及办理程序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我局收到3个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分别是申请“乐财农〔2018〕87号文件中的补贴项目明细及补贴对象信息”“2001年到2020年乐清市财政预算报告,按年份提供”“2001-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并全部按时公开;同时积极配合市政务信息公开办做好“坭岙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全年未发生政务信息公开收费、减免及对我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谁主办、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认真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每季度公开《乐清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报送政务信息公开年报等资料。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乐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进行政务信息公开。针对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类文件,为便于群众理解,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解读。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乐清日报》“乐清发布”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本单位公开的信息查阅点设在财税大楼1110办公室。根据市信息公办和温州财政局信息公开办相关文件精神,起草本单位《信息公开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实行AB岗,确保工作不间断,对外公布办公室为财政局政务信息查阅点并公布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信息。加强与乐清市政务公开办及温州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办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获得有关政务公开的最新内容,积极参加他们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到同步督促检查,上下联动,逐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一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比较滞后。二是发布形式单一,发布内容多以文字为主,通过视频、图片等多媒体方式发布的不多,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涉及政策法规解读的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且解读形式单一,以图片解读为主。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实施。 1.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灵活应用图表、图片、视频等可视化元素展示,让政务公开通俗易懂、深入人心。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利用各种形式,加大解读力度,尝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信息。 2.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加大对本单位科室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的督办力度,及时解决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升答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3.提升信息公开能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学习培训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专项资金、部门规范性文件等重点领域公开力度,避免出现信息滞后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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