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铁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潘铁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潘铁流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兼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综合科副科长,免去其原柳市流域(塘闸)水利管理所副所长兼规划与审批科副科长职务; 聘任吴建银同志为规划与审批科副科长,免去其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聘任徐晓斌同志为规划与审批科副科长; 徐小鹏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原乐海围垦工程管理所所长职务; 林佳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免去其原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兼规划与审批科副科长职务; 柯华丽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万成扬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工程技术科科长,免去其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科长职务; 徐胜天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政策处理科科长,免去其原乐成流域(塘闸)水利管理所所长职务; 吴士敏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政策处理科副科长; 朱荣华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工程建设一科科长,免去其原淡溪水库管理所所长职务; 陈亮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工程建设一科协理员; 李福南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工程建设二科科长,免去其原塘闸工程管理站站长职务; 赵宏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质量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原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职务; 杨敏旺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河湖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原河道工程管理站站长职务; 徐锡凯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河湖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原河道工程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卢乐胜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水库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原水库工程管理站站长职务; 胡培芳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海塘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建设管理科科长职务; 余协安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海塘管理科协理员,免去其原胜利塘北片管理所所长兼塘闸工程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陈楠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海塘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原塘闸工程管理站副站长兼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锋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水乡科科长,免去其原虹桥流域(塘闸)水利管理所所长兼东排工程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余向龙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水乡科协理员,免去其原瓯江口塘闸工程管理所所长兼柳市流域(塘闸)水利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施建勇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站长职务; 林乐琴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原虹桥流域(塘闸)水利管理所副所长兼水资源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方正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科科长兼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原雁荡流域(塘闸)水利管理所所长职务; 章海伟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科副科长兼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原胜利塘工程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陆健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淡溪水库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原淡溪水库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刘霆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流域管理一科科长,免去其原柳市流域(塘闸)水利管理所所长职务; 施伟兵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流域管理二科科长,免去其原水资源管理所所长职务; 蔡永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流域管理二科副科长,免去其原水库工程管理站副站长兼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赵肖乐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流域管理二科副科长,免去其原乐成流域(塘闸)水利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徐煜亮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流域管理三科科长,免去其原东排工程管理所所长职务; 张友斌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流域管理四科副科长,免去其原淡溪水库管理所副所长兼建设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林辉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流域管理五科副科长,免去其原方江屿围垦工程管理所副所长兼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健敏同志任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流域管理六科科长,免去其原大荆流域(塘闸)水利管理所所长职务; 臧建乐同志任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原清江流域(塘闸)水利管理所所长兼方江屿围垦工程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蔡跃同志任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原胜利塘工程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倪博同志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邱曙蕾同志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邦静同志的原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林国满同志的原水文站站长职务; 免去刘少华同志的原清江流域(塘闸)水利管理所副所长兼建设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施曦旺同志的原大荆流域(塘闸)水利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卓建胜同志的原方江屿围垦工程管理所所长兼水资源与运行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因机构撤销,柯华丽、吴士敏、陈亮、王佳丽同志的原职务自行免去。 中共乐清市水利局党组 2021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