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9/2022-200951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清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18 11 : 02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乐清市司法局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布。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乐清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1889607,电子邮件:yqsfj2013@163.com)。

一、总体情况

乐清市司法局根据《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规范,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33条,在乐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市司法局栏目)、“乐清普法智慧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工作信息(含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计划总结、公共法律服务等)、人事信息等信息,均依规按时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我局特制定了《乐清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发布办法》《乐清市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暂行规定》和《乐清市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配套制度。一是明确信息内容报送要求。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形式、时限、保密性等要求。二是明确信息发布内容发布的审核流程。由科室负责信息报送的同志拟稿,填写信息审批表,科室负责人审稿和校对,分管领导审核,局办公室发布。三是明确信息报送机制。各科室制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及时传输报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序发展,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管责任,本单位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一是以乐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加强政府网站相应版块信息审核发布以及保密审查力度,确保栏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我单位成立政务新媒体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专职维护,确保政务新媒体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根据省市政府统一要求,开展清理注销政务新媒体账号,清理后我局备案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有1个,名称为“乐清普法智慧司法”微信公众号。2021年度充分利用该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非涉密政府信息,获得关注量46067,阅读量15.4万。

(五)保障监管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务公开未发生需要追究责任情况。我单位不断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纳入《乐清市司法局机关科室、基层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进一步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通过“浙政钉”工作群和业务培训会等途径,加强和各单位直接沟通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政务公开是形式,没有必要认真抓。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不完善,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流于形式。
       (二)改进措施
一是拓展信息覆盖面,确保实效性。加大对政策文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等情况的公开力度,适时开展政策解读,加强政策解读,促进政策落地。二是狠抓监督管理。加强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学习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人员、信息报送人员的能力素质培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乐清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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