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友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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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黄永友于2022年1月24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雁荡镇(街道)田东村拆建壹间肆层,底层层高≤3.5m,建筑总高度≤13m ,占地面积39.90㎡,建筑面积205.50㎡ ,其中顶层在/首/㎡ ,挑楼在南1.5米/西0.8米首45.9㎡ )。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规划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黄国文共墙 南至:道坦 西至:空隙 北至:杂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雁荡管理所申报,(地址:松溪大道联系电话62158018),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述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