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2021年度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补助资金发放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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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商务部、财政部令2008年第九号)、《财政部关于调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的通知》(财建〔2011〕599号)和《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的通知》(浙农专发〔2014〕7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乐清市2021年度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补助资金发放方案进行公示(具体补助方案附后),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至2月7日。 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 62562605,机关纪委61880766;市财政局农业科57571299。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6日
附件: 乐清市2021年度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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