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43/2022-201682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2022-01-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27 14 : 16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本单位办公室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布。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本单位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2522542,电子邮件:965285130@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认识,科学谋划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务信息作为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和实现监督行为的重要依据,其科学规范公开工作直接关系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我社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曾多次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机关会议上强调要严把审核关、公开关,确保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实现全年度零漏报、零疏漏。同时,强化谋篇布局。年初,在全面总结上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反思工作短板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下年度工作计划,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员的年度考绩内容。年中,持续实行月汇报制度,于每月1号下午(逢节假日顺延)机关月度工作汇报会上,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汇报内容,接受领导监督审议。年末,全面总结全年工作,复盘经验与不足,为来年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压实责任、强化领导,层层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理顺关系,强化工作领导,在今年党委班子成员分工变更的情况下,第一时间确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由林金通副主任变更为蔡宽元副主任,仍由办公室为主要经办科室,确保政务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大力强化工作领导,分管领导蔡主任多次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办公室主任要多过问、多指导、多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文书要多学习、多搜集、多公开,将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向基层社延伸、向照片等新载体延伸;要求秘书要仔细做好核稿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的严谨性和严肃性。同时,各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公开任务,切实做好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规范流程、把握节点,科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发布协调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继续按照《乐清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发布和审核暂行规定》要求,按规定流程做好公文的保密、审核、公开等工作。同时,将社有房产招租纳入公开范围,依托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实现公开招租。

二是及时汇总上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办要求和《关于建立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的通知》精神,每个季度都及时编制并上报《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表》和季报单。

三是及时做好抗疫相关信息的发布。在防疫抗疫的特殊事件节点上,我社加大抗疫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在公开市社机关本级抗疫信息的基础上,加强对基层社抗疫相关信息的搜集和公开,通过网上公开的形式进一步加强供销人抗疫热情和信心。

四是做好网站后台运营。积极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后台运营,准确把握各类信息更新的时间节点,定期更新完善公开信息。 

(四)聚焦重点、强化审核,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聚焦重点,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本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8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33条,重点领域信息2条,领导信息4条。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财政管理信息方面,主动公开财务信息2条,包括《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预算》等内容。

二是热点舆论解读回应情况

无。

三是公开主要形式

依托“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作为本社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不断扩大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将微博作为公开互动交流平台,方便群众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本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个别政府信息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业务水平。

二是加大力度,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的相关信息的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与时俱进,拓宽信息渠道。进一步加强本社网站建设,同时,积极探索拓宽信息公开新渠道,增强网上信息公开的集中度和规范度,提高网上公开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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