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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0/2022-202056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30
  • 有效性:
  • 有效

为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方位工作,切实发挥知识产权核心要素作用,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我市出台了《乐清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问:不经过PCT渠道的新授权国外发明专利是否有奖励?

答:不经过PCT渠道的新授权国外发明专利,且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地址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可以享受奖励政策,如果通过PCT途径申请并授权的可以获得额外奖励。具体奖励政策如下:新获得美国、欧洲专利局、日本授权的发明专利,且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地址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每项奖励不超过1.5万元,经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并授权的每项再奖励不超过0.5万元;新获得其他国家、地区(不包含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且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地址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每项奖励不超过1万元,经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并授权的每项再奖励不超过0.5万元;同一项发明专利在不同国家、地区获得授权,按一项计。

问:新授权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和授权人不一致是否有奖励?

答:新授权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和授权人不一致,只要符合“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地址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条件,可以享受奖励政策。

问:已经是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否还可以参加乐清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选?

答:已经是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不再参加乐清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选。

问:申请评选乐清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必须要有专利且实现产业化吗?

答,是的。参评乐清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应为本市注册的生产型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企业拥有有效专利8件以上(含8件),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

问:获得国家、省专利奖的权利人是个人的是否有奖励?

答:获得国家、省专利奖的权利人不管是企业、个人或者组织都可以享受奖励政策。

问:承建浙江省品牌(知识产权)指导服务站的企业或组织是否每年都有维持补助?

答:浙江省品牌(知识产权)指导服务站维持补助的前提条件是维持服务站的正常高效运转,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满足这一条件的企业或者组织可以享受补助政策。

问;新培养和引进的知识产权人才已经在乐清辖区内企业享受过奖励政策,该人才转岗到乐清辖区内其他企业是否还有奖励?

答:没有奖励。新培养和引进的人才是指奖励政策实施后新培养或从我市辖区外新引入的知识产权人才,企业新培养和引进知识产权人才享受奖励政策,如该人才已经享受过奖励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


解读机关:乐清市财政局

联系人:詹乐燕

联系方式:0577-61568258


解读机关: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周晓敏

联系方式:0577-625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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