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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13022/2022-178040
  • 组配分类:
  • 审计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乐清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04 10 : 2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乐清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0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3849万元,完成调整后年度预算的100.0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以及上年结余资金,地方财政收入总计1549561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3823万元,完成调整后年度预算的97.96%,其他支出285727万元,年末结余11万元。

2020年初政府性基金结余17133万元,当年收入91229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2715万元,合计1253667万元;当年支出90381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900万元,调出资金260500万元,年末结余57456万元。

2020年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2万元,当年收入1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万元;当年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1002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9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万元。年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020年,市财政社保基金专户年初余额为1373899万元,当年收入699903万元,当年支出873225万元,年末结余1200577万元。根据财政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全市7项社保基金收入654654万元,支出790990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1.2020年,有28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22个单位,金额535.44万元;另有46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34个单位,金额1632.88万元。

2.2020年,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意对部分单位部分项目预算进行调整,调整后有33家单位6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80%,其中有1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

(二)预算指标未录入或录入不准确

2020年,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意调整的预算项目中,有9个项目财政指标未录入,19个项目财政指标录入与人大批准调整的金额不一致。

(三)人大重点预算执行审查单位问题

1.市教育局校舍基建户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

2.2020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部分项目资金未按规定用途列支。

3.2020年,市环保局年度预算安排水环境巡航监测系统费用共计188万元,其中75.2万元汇至环保局基本户,根据合同,该笔资金应当在以后年度支出。

(四)部分单位专项资金支出审查不严

1.截至2021年4月,市商务局多发4名已亡故人员国有企业遗属补助4.03万元,市交通局多发9名已亡故遗属、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6.37万元。

2.2015年—2020年,市住建局向原财政供养人员周某某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3.89万元,周某某于2016年8月已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和工龄住房补贴共4.64万元,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政策。

3.商务奖补资金存在重复、多发汽车专项消费券补贴、扩大范围多发出口信用保险费补贴、超项目数多发境外产品认证补贴情况,合计多发10.11万元,审计指出后已清退8.11万元。

(五)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情况

1.应收未收违约金。乐清市乐成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1月与某公司签订“乐清市中心区B-C4-2出让地块地下建筑物成交协议”,协议出让价38850万元,要求在成交之日起2年内付清。目前,已收回全部出让价款,但违约金4508.32万元仍未收取。

2.财政借垫款收回不及时。截至2021年4月末,市财政专项资金户借垫款余额达185050万元,其中超过3年未收回的资金达126871万元。

二、乡镇街道审计

(一)部分乡镇街道存在赤字。2020年末,共有6个乡镇街道政府性基金账面反映赤字。

(二)乡镇街道集中支付比例有待进一步提升。2020年度,全市25个乡镇街道通过集中支付系统支付的比例57.86%。

(三)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管理不完善。抽查发现,有4个项目公共服务平台没有设置相应的项目;有10个项目虽然平台已设置相应的项目,但部分乡镇街道未通过平台发放,涉及资金共计1488.08万元。

(四)乡镇财政资金出借给村集体。北白象镇政府出借给13个村集体771万元未收回。

(五)部分“一事一议”资金项目进展缓慢。岭底乡2个2017年度立项的“一事一议”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各为72万元。截至2020年10月末,一个项目刚动工建设,另一个尚未开工建设。

三、民生审计

(一)社保基金审计

1.死亡后一年仍给予发放养老待遇。有9人已死亡超过一年仍给予发放养老待遇,涉及资金5.51万元。

2.重复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发放31人职工基本养老待遇189.71万元的同时,还给他们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10万元。

3.参保人员性别、年龄与医保收费项目限定不符。2018年至2020年9月,参保人员性别与医保收费项目限定性别不符,涉及538人次;参保人员年龄与医保收费项目限定年龄不符,涉及6163人次。

4.医院床位费收取天数大于实际住院天数。2018年至2020年9月,医院住院床位费收取天数大于参保人员实际住院天数,涉及3691人次,多收费4816天。

(二)生活垃圾治理情况专项审计

1.生活垃圾处理收费逐年下降。截至2020年末,全市25个乡镇街道中只有14个乡镇街道在开展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且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呈逐年下降趋势。

2.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未有效发挥作用。虹桥镇、大荆镇、石帆街道2020年采购的50辆四轮八桶电动车(易腐垃圾),截至2021年4月末,有39辆未使用。

(三)停车场管理不到位。如公园停车场管理不到位;运营管理费应收未收。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一)产业奖补(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如产业奖补(扶持)政策清单已到期未及时调整;部分项目未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报批;部分奖补项目全流程兑现时间长等。

(二)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如有41户不符合规定的家庭继续享受公租房待遇;公共服务行业住房困难职工未纳入保障范围;2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未完成等。

(三)其他政策审计情况

线性工程建设政策处理支出与规定不一致。《乐清市线性工程建设政策处理办法》(乐政发〔2013〕16号)规定了拆迁人工费、材料损失费、装饰费,但实际补偿还包括附属物补偿、搬移费、拆迁补助费等。抽查交通重点工程政策处理款支出966.74万元,其中该文件未明确部分占总支出34%。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经信局下属的原大荆物资公司1处房产长期失管。

(二)蒲岐水产综合加工厂的部分厂房和场地长期被占用。

(三)国有资产被占用。胜利塘河公园1号管理房、文化公园内一处人行过道配套房等2处管理房被私人作为宿舍、厨房占用,审计指出后已整改。

(四)承租方拖欠租金。抽查发现,乐清市总部经济园4家众创空间及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出租的其他资产共拖欠租金889.55万元。

(五)多处国有资产闲置。乐清湾港区海洋经济产业配套服务中心、乐清湾港区乐商创业园里面有大量房产闲置;乐清市运输集团名下文虹路75号4-6楼(190平米/层)、客货运中心主站原旅游集散中心租用场地等闲置。

(六)未履行报批、招投标等程序出租国有资产。如2019年1月,市卫健局一处房产出租未报市国资办审批;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2018年6月出租建虹路3间店铺未经主管部门审核,也未经市国资办审批。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钢筋调拨单使用量与设计用量不符。乐清市中医院扩建工程招标控制价中钢筋设计总用量3991吨,截至2020年5月31日,该工程主体已经结顶,审计核查施工方提供的钢筋调拨单显示其钢筋实际总用量为3627吨,与设计用量不符。

(二)未按规范施工导致地下室渗水。乐清市中医院扩建工程地下室顶板浇筑后施工方在未通知监理方、未提供相关拆除支撑依据的情况下,将顶板支撑体系拆除,造成地下室顶板存在多处渗水裂缝,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三)绿化工程质量与设计不符。乐清市虹桥镇东排河绿色长廊建设工程已完成结算审核,抽取现场相对保存较好的地块,发现黄金菊的种植密度只有竣工图的34%-66%;红花檵木的种植密度只有竣工图的64%;银边草高度竣工图为20cm,实测为6cm。上述共涉及金额41.63万元。

(四)工程人员不到岗。中医院扩建工程、柳市中学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工程、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海塘安澜+防护林建设工程(一期)等项目均存在工程人员不到岗的问题,建设单位也未按合同约定对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不到岗情况进行处理。

(五)监理履职不到位。2018年乐清市“四好农村路”安保工程Ⅱ标段多计量18.35万元,但监理予以签字确认;2019年乐清市“四好农村路”安保工程Ⅰ标段未按投标单价编制多计量5.56万元,但监理未发现,并给予了签字认可。

(六)工程变更未报批。2018年“四好农村路”安保工程Ⅰ标段乐成街道单面波形梁钢护栏Gr-C-4E(打入式)合同数量6708m,实际数量18050m,增加金额159万元,该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八、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市审计局共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1件。其中:移送市纪委8件、乡镇纪委2件、相关主管部门1件。截至2021年6月末,已处理12人,其中:严重警告4人,警告3人,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4人。有些案件纪委和相关主管部门还在查处过程中。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们都按规定进行处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汇总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情况,并于今年年底前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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