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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13024/2022-212742
  • 组配分类:
  • 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乐清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第2批)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 01- 04 16 : 49 浏览次数: 字体:[ ]

现对乐清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第2批)完成情况向社会进行验收销号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9日-3月14日,公示期间,乐清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接受社会各界意见反馈,联系电话:0577-61605057,联系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乐清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1年3月8日

乐清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第2批)验收销号公示表
市级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调查核实情况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效果
65X2ZJ202009100100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上游大道柳丰塑业、柳市镇昌沪西路23号、柳市镇荷堡村、柳市镇岙底温州威力电机车有限公司内、柳市镇旺林西路鑫料塑料、柳市镇浙江亚泰塑料有限公司内(比亚迪悦迪新能源4s店旁)、北白象镇西横中路、城东街道土墩塘村慎海北路、石帆街道郭路村朴岩线、石帆街道福民路、南岳镇乐清市美超继电器插座厂附近、城东街道北岸路附近、城东街道北岸路乐清市晨旭塑料有限公司紧固件分公司内、城东街道牛鼻洞海桥路温州德诚锁业有限公司内、石帆街道永利路、城东街道土墩塘村慎海北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附近、城东街道土墩塘村慎海北路522号、土墩塘村慎海北路德田陶瓷附近、北白象镇瑞丽村委办公楼附近、城东街道土墩塘村慎海北路,以上点位存在共21家塑料造粒加工点,未经环保审批,直排废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共排查出塑料造粒厂(作坊)15家,其中:
    7家已取得现状环评备案、已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4家已取得现状环评备案、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4家无环评手续、无废气处理设施。
达标排放1、对7家已取得环评备案并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的企业进行废气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处理。
    2、督促3家已取得现状环评备案、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企业完成整改;对1家超过现状环评承诺整改期限且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的企业立案调查。
    3、取缔4家无环评手续无废气处理设施小作坊。
1.对7家已取得环评备案并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的企业进行废气监测,监测结果合格。
    2.3家已取得现状环评备案,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企业,2家完成整改,1家厂房已拆除。
    3.对乐清市城东盛凯塑料厂立案调查,已作出处罚决定,该厂房已拆除。
    4.已取缔4家无环评手续无废气处理设施小作坊。
81X2ZJ202009110044温州市乐清市芙蓉镇,岑底与芙蓉交界溪渠源头(后㟄村生产点)的一家鸭鹅养殖场,污染岑底乡流往芙蓉入海的溪流水,臭气熏天。1、按照《乐清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规定,该农场位于非禁养区,农场内散养了63只鹅和11只水鸭。
    2、农场周边沟渠水体较清,未发现污染水体直排入溪、臭气熏天等现象,但散养产生的粪便和气味对环境会有一定的影响。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该农场业主已将散养的鹅、鸭全部出售。1.2020年9月12日散养的鹅、鸭全部卖给附近的农贸市场和餐饮酒店。
    2.2020年9月14日,对蔡正成家庭农场下游(芙蓉镇良园村南塍)溪水进行采样监测,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Ⅲ)标准限值。
106X2ZJ202009140081投诉人反映温州乐清市非法采矿和非法加工建筑石料,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一、温州市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乐清市翁垟街道山环村太阳谷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乐清市国土局将多余石料交给太阳谷项目竞得人。违背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文件要求非法操作:2017年9月14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工程性采矿权出让交易有关问题是批复》,该批复里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对自用后的剩余普通建筑用矿的矿产品交由当地政府统一处置,不得流入市场、转送或者违法填埋、堆放;2.以批土地规避批矿的行为,该项目明明是采矿的事实,但乐清市国土局以土地审批的概念给采矿人提供便利;3.现场破碎石料加工厂无任何环保、水利保护措施;4.该项目没有设立采矿权,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却在生产。
    二、芙蓉镇雁楠公路接线口黄金溪边上,占用农田,现场加工建筑石子和洗砂,洗砂水直排黄金溪,噪音、扬尘影响附近芙蓉镇中学。
    三、乐清市疏港公路南岳镇大鹅头,借建造道路名义非法把整个山体打平,并现场加工石料,噪音、扬尘严重。
1、太阳谷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矿产资源依法处置;两家石料加工企业未报批水土保持方案。
    2、林某平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从事砂石加工,并有砂泥入河,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作出行政处罚,但当事人未履行拆除义务。
    3、浙江省衢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碎石场无环保相关手续,存在噪声、扬尘污染。
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1、乐清市水利局依法对两家石料加工企业立案调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乐清市芙蓉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9月30日前组织拆除林某平砂石加工场;乐清市水利局责令林某平恢复河道现状。
    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浙江省衢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调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1.乐清沙头山石料有限公司和乐清市翁垟山环石子场已补办水土保持方案手续。
    2.乐清市芙蓉镇人民政府将于2020年9月30日前组织拆除林某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林某已清理河道内的泥砂,恢复河道原状。
      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浙江省衢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已作出处罚决定,该公司已履行案件处罚和整改所有内容。2020年12月对该碎石场拆除完毕。
201D2ZJ202009190030温州市乐清市大荆镇上花坦村,乐清雁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份,在租用的土地(村集体土地,租用期剩余5年,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上填埋2万多立方建筑垃圾。乐清水上雁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备案,倾倒建筑垃圾约900立方米。依法查处1、责令乐清水上雁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3限时清理倾倒的建筑垃圾,现已整改完毕。
    2、对乐清水上雁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立案查处。
1.2020年9月20日20时乐清水上雁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已整改完毕。
    2.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立案查处。2020年9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月27日执行完毕。
251X2ZJ202009210014温州市乐清市乐清港湾区,乐清嘉盛混凝土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较近,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各类工程建设,污染周边环境。乐清市嘉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已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周边无环境敏感点,目前处于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阶段,还未投入生产。达标排放乐清市嘉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当时处于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阶段,还未投入生产。2020年10月8日该公司通过验收,已投产。
275X2ZJ202009230017温州市乐清市盐盆街道杨岙村凤凰山、梨柴丛山,以公墓用地名义遭到非法开采、破坏。乐清市盐盆街道杨岙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项目已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并在审批范围内施工。依法生产
343X2ZJ202009260038温州市乐清市雁荡山风景区,能仁村田厂往林场方向,道路左侧有一家违章养殖场,无污染防治设施,选址违规。该户养殖面积共约60㎡,未设置污染防治设施,选址位置不符,养殖棚属于违章搭建。取缔搬迁2020年10月5日前完成该养殖点内家禽处置和养殖点的拆除工作。2020年9月29日起该养殖户对养殖的家畜进行自行处置;   2020年10月2日,雁荡山管委会组织人员对该养殖场进行拆除,已完成整改拆除和卫生清理工作。
367X2ZJ202009270038温州市乐清市大荆镇荆南村南街17号,供销购物中心三楼“浙c音乐烤吧”,每晚营业至凌晨3、4点,营业期间高音喇叭播放音乐、食客猜拳喧哗,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曾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无果。1、浙c音乐烤吧自2020年7月10日开始经营,营业者为朱某军,2020年9月24日转让给现经营者陈某峰,朱某军经营期间用喇叭播放音乐,顾客喝酒划拳声音很大影响周围群众休息。
    2、自今年8月份至今共接到7起原浙C音乐烤吧噪音扰民的报警,均在凌晨第一时间出警至现场处置。
加强监管1、烤吧新业主不再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并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噪声,后续计划重新装修经营火锅店。
    2、对该门店的社会噪音加强监管,如若发现有影响周边居民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烤吧新业主不再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并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噪声,现已整改成为一家小型餐饮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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