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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乐清市乐成街道湖上岙村等三座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方案》意见的函 关于公开征求《乐清市乐成街道湖上岙村等三座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方案》意见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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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乐清市发改局会同市民政局联合起草的《乐清市乐成街道湖上岙村等三座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6日起至1月14日止。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乐清市发改局价格和收费管理科。 联系人:倪金余 联系电话:0577-61882137 15058776969 邮箱:njyumail@163.com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5日 乐清市乐成街道湖上岙村等三座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我市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等有关规定,经价格调查、成本调查,拟定乐成街道湖上岙村、盐盆街道樟北村、清江镇清江村沙埠头等三座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盐盆街道樟北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崇泽莹园 位于盐盆街道樟北村茅池水库,建设单位为乐清市盐盆街道樟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统一纳入村集体由盐盆街道三资办代理做账。项目于2018年7月立项,2019年3月开工,同年11月竣工,占地面积1755平方米,骨灰墙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共计骨灰墙22面(每面骨灰墙4层6列共计24对穴位),已建设墓穴1036穴,附属配套设施待建。 (二)乐成街道湖上岙村公益性墓地——朝霞陵园 位于乐成街道湖上岙村西北角山脉二条岗,建设单位为乐清市乐成街道湖上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统一纳入村集体由乐成街道三资办代理做账。项目于2018年5月立项,2019年5月开工,2020年6月10日竣工验收,占地面积1.5亩,共有墓穴225对,现已出售公墓140对。 (三)清江镇清江村沙埠头公益性生态公墓 位于清江村沙埠头庵基七垄冈山场,建设单位为乐清市清江镇清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由150位村民筹资,承建方为本村村民夏法银,按工程进度付款,财务统一纳入村集体由清江镇三资办代理做账。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工,2020年12月竣工,占地面积1亩,共建墓穴150对,附属配套设施待建(由村集体投资)。 二、成本调查情况 2021年6至11月,乐清市发改局成本监审科对以上三座公墓成本进行了调查。根据成本调查报告乐发改调查〔2021〕3号,盐盆街道樟北村公益性墓地-崇泽莹园墓穴总定价成本为2673024.5元,单位定价成本为2580.14元/穴。根据成本调查报告乐发改调查〔2021〕4号,乐成街道湖上岙村公益性墓地墓穴总定价成本为2713735.47元,单位定价成本为6030.52元/穴。根据成本调查报告乐发改调查〔2021〕7号,清江镇清江村沙埠头公益性生态公墓总定价成本为1353344元,单位定价成本为4511.15元/穴。 三、价格方案 按照非营利原则,兼顾财政补贴情况、群众承受能力、公墓实际情况,预留维护经费按出售收入的15%计提测算,拟定墓穴使用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如下:
四、其他方面 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骨灰公墓单位应当根据售出墓穴的数量和使用年限,将不低于15%的出售收入预留作为售出墓穴在其使用期内的维护经费,单独建账;预留维护经费不足的,骨灰公墓单位应当予以补足。市民政、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公墓维护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公墓单位可根据成本、墓穴位置、朝向等,按照基准价格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墓穴使用费具体标准,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
征集调查结果:
http://www.yueqing.gov.cn/art/2022/1/17/art_1683457_59183289.html
征集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2022-01-06 09:24:01 | 截止日期: 2022-01-14 09:2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