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机关工委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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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机关工委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公告
自收到《审计报告》(乐委审办法报〔2021〕3号)后,市委机关工委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逐条分析,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机制不完善问题 专门召开班子会议研究,修订完善《工委议事规则》《行政经费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制度的通知》等平时已经在执行的制度或不成文的规定,在《工委议事规则》中予以进一步明确,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固定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事项必须经工委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凡行政经费一次性使用2万元以上、党费一次性使用5000元以上的事项必经集体研究决定,确保集体决策行为的规范性、科学性。 二、关于内部管理问题 专门研究制订了《合同管理制度》、修订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其中,《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签订范围、合同签订程序、合同签订权限、合同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新增了市直机关代管党费收缴和返还、党费使用审批流程、党费竞争性存放等具体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费使用范围、现金支付、年度通报内容等规定。 三、关于经费支出问题 修订完善了《行政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预算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强化预算执行意识,严格按照预算项目内容使用经费,确保预算项目经费执行到位。 四、关于党费经费收缴、使用和管理问题 彻底清理了2018年以来因各种原因导致应缴未缴、应拨未拨的党费款项。并建立党费收缴考核机制和会计对账核查工作机制,确保党费收缴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其他问题方面 已补齐保教费报销等的相关附件,进一步规范培训会议费支出,严格控制退管活动经费支出,严格按相关程序报废固定资产,委托第三方制作了工委工会账册,制定实施党费竞争性存放管理有关规定。 今后,市委机关工委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重大经济决策制度,进一步强化细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党费管理等业务学习,切实保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行,以更高标准促进提升工作质效。
中共乐清市委机关工委 2021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