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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4/2022-200145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拟对《乐清市金珉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06 11 : 47 浏览次数: 字体:[ ]

于拟对《乐清市金珉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乐清市金珉宠物医院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115-117号

乐清市金珉宠物医院

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115-117号的一层商铺进行适应性改造后作为经营场所,建设宠物医院项目,在经营许可范围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包含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手术(绝育、腹胸腔手术)等

20211231日在乐清市公示发布平台刊登了该项目受理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详见1231日公告的环评文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1882584 传真:61882586

通讯地址: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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