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示范(“一县一品一策”)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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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清市农业农村局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农〔2020〕129号)文件精神,现将乐清市虹达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7家示范主体及补助金额予以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22年10月12日起到2022年10月19日,共7天。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3、受理电话:6188012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 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示范(“一县一品一策”)项目补助资金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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